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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协议是否可以修改?

2023-09-18 来源:乌哈旅游

购房补充协议的主旨是,购房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增加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内容并将其与主合同一同签字确认,以确保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不同意补充协议的内容,可以拒绝签字并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并约定补充内容。补充协议的签署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购房补充协议可以改吗

1、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即购房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购房补充协议能否不签

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当事人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而另行协商确定的补充内容,如果你不同意该补充协议中的内容,可以拒绝签字,并要求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该补充协议只有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才生效,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讲,你不同意的话当然可以不签。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即购房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结语

购房补充协议的修改需双方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544、510条。如不同意补充协议内容,可拒绝签字并要求按原合同履行。补充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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