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过婚的再领证需要拿离婚证。
在办理再婚登记时,民政部门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证,以确认其前一段婚姻已经合法终止,避免重婚等法律问题的发生。如果无法提供离婚证,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
再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请注意,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栏上应注明“离异”或“丧偶”等字样。
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张,可以在登记现场拍摄,但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是为了证明前一段婚姻已经合法终止,避免重婚等法律问题的发生。如果离婚证已经遗失或损坏,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如果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与前配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离过婚的人再次领取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离婚证以证明前一段婚姻已经合法终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离过婚的人在再次领取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离婚证以证明其当前的婚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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