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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

2020-02-25 来源:乌哈旅游

本文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以及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后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式。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是基于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实物分割,这意味着在不影响财产的用途、价值和特定目的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后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后一方不配合的办法是: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是基于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诈,符合法律的规定所签订的,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价金分割。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后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基于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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