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死亡证明可以注销户口吗
1、没有死亡证明,不可以注销户口。应由亲属等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里开死亡证明。开出死者死亡证明之后,带着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开出火化证,并注销户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死亡证明包括哪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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