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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生育保险基数怎么计算

2020-02-12 来源:乌哈旅游

成都市生育保险基数、报销材料、报销条件和报销标准等细节在此文中得到了详细介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236元,上限标准为16179元。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需要提供《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需要提供《成都市生育

法律分析

一、成都生育保险基数

1.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0.8%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 缴费基数

下限标准:3236元

上限标准:16179元

二、报销材料

1. 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3、计划生育手术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三、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报销标准

1、津贴补助

①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或流产:2000元

②满7个月以上剖宫产或流产:3000元

③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④怀孕3-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⑤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300元

2、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生育保险暂行条例》的规定,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

2.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应具有与用人单位连续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具有合法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关系的证明;

3.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分娩或者终止妊娠时,应处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间;

4.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学标准;

5.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应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向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报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确保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享受。

结语

成都生育保险基数及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数标准:

1.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 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236元,上限标准为16179元。

二、报销材料:

1. 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 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3. 计划生育手术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三、报销条件: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报销标准:

1. 津贴补助:

①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或流产:2000元

②满7个月以上剖宫产或流产:3000元

③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④怀孕3-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⑤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300元

2. 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意: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12-29)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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