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遗嘱的立遗嘱方法及其所需准备的材料。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和遗嘱公证申请书。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需要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父母立遗嘱的方法有两种:
1.自书遗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公证遗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由公证员依法办理。
3.代书遗嘱:在遗嘱中规定由他人代书,且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在遗嘱中规定由他人录音,且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遗嘱,且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
二、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
结语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需要准备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和遗嘱公证申请书。遗嘱公证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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