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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上对方汽车右转而我急停让他自己摔伤了,应该怎么处理?

2023-04-17 来源:乌哈旅游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朋友喝酒骑电瓶车带着我把他自己摔伤了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喝酒后骑电瓶车出车祸,按责任划分接受相应处罚。电动车分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若机动车出问题,将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反之,将按照非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车分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若机动车出问题,将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反之,将按照非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电动车分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若机动车出问题,将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反之,将按照非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朋友让我和他一起帮他骑电动车,回来的路上车子摔倒了,我骨折做手术谁负责

车停在路上电动车撞上受伤通常是电动车的责任。如不属于违章停车,则由电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责任;如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则由违停车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被撞了,然后对方逃跑了,能让他拘留吗?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交警部门也是公安部门,因此有权处理与此有关的事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行政拘留等。当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处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的。拘留的条件有哪些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汽车右转撞到直行闯红灯的电瓶车怎么办?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汽车右转车道被占该如何办?

右转车道被占用在直行道上右转的理论上讲是属于违章

,但是在修路等特殊情况占用车道的电子眼是不分修不修路的,肯定是拍到你的车了,最好自己拍张修路的照片去交管部门申诉说明一下。只要你有证据,是不会算做违规的。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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