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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是否需要额外支付?

2022-07-16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过错方不需要多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离婚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不会影响抚养费支付。

法律分析

一、一方过错离婚抚养费是否需要多支付?

一方过错离婚抚养费是不需要多支付,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存在着过错,导致感情已经破裂,想要解除夫妻关系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为存在着过错,所以在离婚这个方面的话,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并不会影响到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过错方不需要多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确定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也可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至于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财产,双方可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离婚过错并不会影响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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