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步骤、地点和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才能申领保安员证。申请人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才能拿到保安员证。办理地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D25窗口。该证的发放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法律分析
一、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步骤:
1、申请
2、审核
3、受理
4、考试合格
5、发证
6、办结
二、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D25窗口
三、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拓展延伸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扬州保安员证的办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首先,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申请人需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同等同等条件下从事保安员工作的经历。此外,申请人需要参加保安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需要通过保安服务企业资质申请审核。最后,申请人需要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安服务费用。综上所述,扬州保安员证的办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符合标准。
结语
扬州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步骤简单,只需申请、审核、受理、考试合格、发证和办结。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合格。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后,即可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办理地点为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D25窗口,法律依据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
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10-26) 第十九条 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一般与其职务等级晋升一致。
消防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其按照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但不计入工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11-29)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10-26) 第二十六条 消防救援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消防救援衔相应取消。
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犯罪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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