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决定被撤销,承办人自然会受到处分,其次,也可以向区公安局,市公安局举报,也可以向纪委监察委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A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