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2、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
一、合同中的个人承诺和认定有什么区别
承诺书和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余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承诺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承诺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承诺书的具体化。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二、开发商没经原业主同意可以更换新的物业吗?
不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签了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已完成了选择物业公司的使命,必须待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开发商如果房子没卖完,只能行使部分投票权。
三、甲方主体变更算违约吗?
合同主体变更,或者合同一方主体转让自己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未经另一方主体同意,属于违约。合同成立后,只是一方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字盖章确认的不算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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