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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