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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儿童的定义

2020-07-26 来源:乌哈旅游

我国法律对儿童的定义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可以视为儿童。
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从出生开始到18周岁为止,这个年龄段的人都属于未成年人。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儿童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未成年人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
收养儿童需要的材料:
1、收养人基本情况及保证把弃婴抚养教育成人等情况;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4、由福利院提交弃婴、儿童出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的证明(由福利院提供);
6、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健康体检表;
8、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张两寸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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