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和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护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五、分级护理制度
伤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护理等级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的标记,在伤病员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显示,伤病员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
时更改护理等级。
(一)特别护理 l、指征:
①病情重危,随时可能出现病情变化需要抢救者。
②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复合伤等需监护者。 ⑧昏迷、休克、大面积烧伤等重危病人。 2、要求:
①设特别护理小组,实行24小时监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情配备抢救器材及药品,能及时配合抢救。 ③制订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案,认真填写各种护理记录。 ④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保证各输液、引流管道通畅。 ⑤认真做好基础护理,按规定做好皮肤、口腔及会阴护理,防止并发症和褥疮发生。
(二)一级护理 1、指征:
①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特大手术后七天内,各种大手术后1—3天:
③高热、肾衰、糖尿病与酸中毒、各种内出血、外伤及极度衰弱者。
2、要求: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四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②制定护理计划,按时详细填写护理病程记录。 ⑧加强基础护理,做好口腔护理,督促病人经常翻身。 ④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送便器。 ⑤认真做好心理护理,鼓励病人进食、加强营养。 (三)二级护理 1、指征:
①病重期间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
者。
②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⑧善通手术后或特殊治疗病人。 2、要求:
①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②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⑨帮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病人多翻身。
④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卫生宣传教育。 (四)三级护理 1、指征:
①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②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病人。 ③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2、要求:
①每日巡视二次,掌握病人病情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饮食及休息。
②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二次。 ③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卫生宣教。 六、责任护理制度
(一)责任护士由护理专业水平较高的护理人员担任,并带领一组辅助护士共同组成责任护理小组,对一定床位的病人负责全面护理。
(二)护士长是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具体领导者与组织者。其职能是抓好行政、技术和各级护理人员的管理丁作。
(三)责任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对所管床位的病人实行八小时在班,二十四小时负责。做好入院介绍,阐明白己的职责。对所负责床位病人病史、饮食、生活等作全面了解,制定护理计划,参与医师查房,了解对护理的要求,有效地预防各种并发症,做好恢复期病人的功能护理及饮食护理,进行卫生宣教,办理病人出院、转科、转院。及时
写好护理小结。
(四)辅助护士在责任护士带领下,完成日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和必要的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责任护士不在班时,辅助护士应对分管的床位病人全面负责,执行护理计划。
七、病房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
1、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3、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9、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3、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4、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
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5、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6、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7、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8、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9、住院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 10、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八、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危重病入禁止探视。
(三)陪伴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九、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转院。
(二)病员病情较重,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或途中需治疗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下达转
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备案。
十、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
2、病人住院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计划。
(二)出院管理
1、病员出院,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
2、病员出院,经治医师应于出院前一日下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护士长办理出院手续,提交住院处。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能出院,其用过的物品,要进行终末处理。
4、对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病员或其家属签署有关手续后,方能办理出院。
5、对诊断明确而又无须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应作出院处理。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
(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 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
(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十二、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
(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
(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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