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相关标准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址应符合安全、消防、规划和基本卫生要求,确保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海岸边、泄洪道旁、强风口处、高墙下、已建斜坡和高切坡附近等影响安全的地点。如有基坑开挖的工地,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要与基坑保持20m的安全距离,如安全距离得不到保证,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在基坑围护方案中明确加固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选址应注意远近结合,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位置布置,应处于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如因场地所限局部位于坠落半径之内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用于安置。现场临时宿舍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临时宿舍。
二、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搭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施工现场搭设两层及以上的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经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
施工且符合坚固安全、防潮保暖、通风明亮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影响周边环境,方便民工生活,有利民工健康。临时宿舍的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
(二)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严禁使用钢管、毛竹及塑料布等搭设简易工棚作为宿舍,使用集装箱改装的临时宿舍应确保消防、用电安全,设置疏散通道及两个通道门。
(三)建筑工地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是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设计构造图、计算书、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等并符合有关节能、安全技术标准。活动房应具有抵御10级大风以上的能力和强度,其搭建高度不宜超过二层,在平坦空旷地域宜搭建一层,对因施工现场狭小确实需要搭建三层的活动房,必须按钢结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禁止搭设四层及以上活动房。临时宿舍应淘汰水泥膨胀珍珠岩复合板活动房。
(四)临时宿舍必须设可开启式窗户,宽度不小于0.9米,高度不小于1.2米,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不得把一间宿舍分割成若干单人小间,以免阻碍空气流通。宿舍门窗应玻璃齐全,地面应采用硬化措施。
(五)临时宿舍应与厨房、厕所和洗浴间分设。有条件的应设置“夫妻房”、“探亲房”体现人性化管理,并设配套方便民工存放工具和行李的杂屋。
三、施工现场临时宿舍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临时宿舍内应设置高于地面不少于30厘米的铁制或木制2米×0.9米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并做到每人一床,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0米。在保证人均使用面积不小
于2.5平方米的情况下,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严禁在宿舍内打通铺。
(二)宿舍内应统一配置贮物柜、脸盆架、清扫工具、电灯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并考虑夏冬季节设有吸顶摇头扇、壁扇等降温或取暖设备。有条件的应配备桌椅、个人使用壁柜等生活必需品及相关设施。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足够数量的安全插座,电线必须设套管。宿舍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不允许私搭乱接。临时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
(三)宿舍区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和洗浴间,地面应硬化,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通风良好,配备盥洗设施。淋浴间男女分设,应定时供应热水并向作业人员提供清洁的饮用水及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并设排水暗沟,排污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宿舍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垃圾等蚊蝇孳生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五)施工现场应设立单独的民工学校,因场地等条件不足等原因,可利用工地餐厅和职工活动室。民工学校设置不得小于40平方米并应配备电视机、桌椅、黑板、等必需教学器具,有条件的还应配置书报杂志、棋牌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四、当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安全地点。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离。
五、施工总包单位对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生活设施管理负总责。实行分包的,应在
分包合同中载明宿舍办公用房等生活设施的管理条款,明确各自责任。施工现场应建立生活设施管理和消防安全及日常检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并落实专(兼)职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保持生活区及其周围环境整洁、安全。生活区应定期清扫、消毒,及时清运垃圾,并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宿舍内床铺被褥要保持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将工具、用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混杂堆放。严禁男女非法混居和与施工无关人员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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