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业大峡谷商业综合体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书
(送审稿2)
甲方:XXXXXXX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北部新城的竞争优势、宜居优势,努力把北部新城打造成为XXXXXXX城市的现代化新区,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本框架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章 项目名称和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总投资
第二条 项目暂定名称为:XX商业大峡谷城市综合体 项目。
第三条 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乙方拟投资建设成为城北商业商务形象地标、功能地标,集超高层世界一线品牌五星级酒店、商务总部办公、大型购物中心、商业大峡谷特
色购物街区和生活居住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时尚商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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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45亿元人民币。
第三章 项目区域范围、面积、用地性质
第五条 项目区域范围:项目建设区域位于XXXXXXX人民政府XXXXXXX办事处(以下简称:大丰街办)规划红线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六条 项目用地面积(确权面积均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约 164.3 亩,其中商业用地 102.5 亩,容积率不高于 6.0 ;综合用地共计 61.8 亩,其中住宅开发用地容积率 不高于3.0 ;商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6.0,建设周期为 4 年。
第七条 项目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居住用地。
第四章 土地出让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本框架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将土地整理完毕,并启动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出让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乙方依法参加。
第九条 该项目用地综合出让起始价不低于 XXXXXXX 万元/亩(不含地票费)。上述土地价格为净用地价格。最终价格以政府土管会确定的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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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根据相关规定与双方约定,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时,乙方应支付土地总价款的50%、三个月内再支付总价款的20%,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六个月内将剩余的土地总价款全部付清。乙方须按成都市政府关于“持证准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基础设施配套及建设时限
第十一条 项目区域范围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1.1 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外的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配套建设。甲方负责将水、电、气、道路、市政管网、桥梁接至乙方用地区域界边。
11.2 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道路及公用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配套建设。
11.3 乙方依法竞得项目用地,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同步启动商业和住宅项目工程建设。
第六章 权利及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甲方委托大丰街办为乙方实施一站式服务。在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后,大丰街办协助乙方办理计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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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
12.2 大丰街办负责协调项目在建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2.3 同意乙方项目商业部分享受甲方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
12.4 甲方负责推进项目挂牌前的相关手续工作,尽快实现挂牌。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乙方应在甲方辖区内成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最终不低于5000万,并将工商及税收解缴关系注册至新都区内,由乙方注册的项目公司承接乙方在本框架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
13.2 乙方项目规划设计须符合新都区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且开发利用土地不得从事经营有损国家社会利益的项目。
13.3 乙方将严格控制商业物业的管理及运营,项目建成后5年内持有商业性质物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后期在确保该项目运营品质、形成业态规模,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现销售。二次招商入驻商家70%以上在新都注册并将税收解缴关系纳入新都区。
13.4 项目将为社会提供约5000个就业岗位。乙方项目用工应优先解决新都区内劳动力就业,并为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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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到乙方本公司或指定公司务工提供岗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务工者的工资及相关社会福利保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3.5 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纳税额度应逐步提升。开发阶段实现税收约 3 亿元,项目正式运营三年后年税收约 1 亿元。
13.6 乙方项目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500万元,且从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3年内,商业用地年平均上缴亩平税收不低于50万元。若乙方项目投资强度低于每亩500万元及从项目投运之日起3年内,年平均上缴亩平税收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不享受新都区政府相关产业优惠扶持政策,并且乙方不能按本协议13.3条款约定出售自持集中商业部分。
13.7若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及项目开发建设权,项目必须引进众多知名商业品牌,如:温德姆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旗下豪生大酒店、沃尔玛或同等级别大型百货品牌、广东嘉裕院线影城 。
第十四条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动,本框架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条 本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份或者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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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协议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国家、省、市、区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本框架协议有关条款也相应予以调整,有关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框架协议生效后, 如因乙方不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则该协议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在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行使解除权。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XXXXXXX人民政府
甲方:XXXX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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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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