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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2020-02-26 来源:乌哈旅游
2014年**镇村卫生室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基本信息采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个人基本信息由村卫生室(自然村)采集,以户为单位,询问每个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考核办法:个人基本信息由村卫生室采集,以户为单位,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封的上半部分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率100%,项目填写完整,无错、缺、漏项、资料齐全,卫生院验收合格后每份2元。考核时随机抽取1-2自然村核对10户,并入户核实,一户未采集扣200元,缺一个家庭成员扣50元。建档时各村卫生室负责通知组织辖区内居民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每完成一份服务经费3元;在家居民参加体检未达到70%的不予以经费补助;另给予分户(包括网上分户)0.5元/户。

二、健康教育服务:

1、宣传资料发放:每月1-5日村卫生室必须按时到医院领取,并做好领取登记台账,服务经费村卫生室每年80元,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差一次扣10元,考核时随机抽取1-2村调查20户居民健康知晓率和宣传资料发放情况,知晓率大于60%为合格,预以100%发放,40-60%为基本合格,发放50%,小于40%,经费不预发放。

考核办法:

(1)宣传资料由每月1--5日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每次内容不同,差一次扣10元。

(2)村卫生室每月按时到镇卫生院领取,有领发登记、领取数量、资料名称、领取人签字。

(3)每个季度考核一次,随机抽1—2个村,调查20户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宣传资料发放情况,知晓率>80%为合格,<60%为不合格,经费不予以发放。两者之间经费发放50%。

2、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村卫生室不少于一个,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内容由县医改办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每月1-5日按时到卫生院领取张贴并保留底稿和图片,村卫生室每两个月1期。村卫生室每期50元。无底稿及图片者经费不予发放。

考核办法:

(1)宣传栏设置不合要求经费不予补助。

(2)宣传栏内容每村卫生室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每期50元。

(3)宣传栏(喷绘)由医改办统一制作,每月1-5日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每次内容不同,按时张贴,每期有图片资料和喷绘原稿,无图片扣10元,无喷绘原稿扣20元。差一期扣50元。

三、预防接种服务:

0--6岁儿童预防接种: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接种13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个儿童完成全程免疫规划需22针次,村卫生室每个儿童每针次补助经费3元。

考核办法:由疾控中心和卫生院提供的报表和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如发现一个儿童未建卡建证一次扣300元,卡证不符每个儿童扣200元,发现提前接种一针次扣100元。

四、传染病报告处理

村卫生室负责可疑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处理等防治工作。村卫生室每年250元。

考核办法:按卫生院的报表和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有传染病登记本,项目要齐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详细地址、电话、报告日期)。

五、儿童保健服务:

1、新生儿访视:对辖区内在家出生的新生儿(0-28天)家庭访视2次,由村卫生室完成,每人每次12元,村卫生室服务经费10元。卫生院督导经费2元,访视内容包括新生儿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并进行营养和护理等指导,访视率100%。

考核办法:考核时段内新生儿全部访视,有登记表本,访视时间、访视内容、指导内容、访视人签字等记录齐全,并入户核对,一样不合要求不予以经费补助。如发现造假一次扣50元。

2、对辖区内0—3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分别在

3、6、8、12、18、2

4、30、36月龄进行,共随访8次,访视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检测和评价、开展心理行为教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6∽8、18、30、月龄在卫生院进行随访, (主要由卫生室抽血到卫生院作血常规检查,卫生院查血常规一次6元),每年服务经费12元,要求有登记表本、检查、评价、健康指导等记录齐全,在医院检查的前三次要做血常规,并附血常规报告单,并入户核对,一样不合格,经费不予补助,该项工作由妇保员组织实施。

3、学龄前儿童系统管理:每年为辖区内4—6岁儿童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在接种点完成,服务内容包括膳食、患病情况咨询,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视力筛查,保健指导等,该工作由村卫生室协助卫生院妇保员完成,服务经费村卫生室6元,卫生院6元(主要是血常规检查),要求有登记

表本、检查、评价、健康指导等内容并记录齐全,有血常规报告单,一样不合格,经费不予补助。

4、每年对0--6岁儿童进行1次口腔保健服务,每次10元(村卫生室9元,卫生院1元作督导和资料费用。)。

考核办法:对考核时段内儿童进行管理,有登记本(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详细地址、电话),检查、评价健康指导内容等记录齐全,并入户核对,项目填写不齐全不予以经费补助。

六、孕产妇保健服务:

村卫生室对辖区内在在家的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主要负责通知孕妇到卫生院进行体检,每次3元;产后访视20元/次(卫生院5元,村卫生室15元)。

考核办法:对考核时段内怀孕和分娩的目标人群进行管理,有登记本(姓名、出生日期、末次月经日期、详细地址、电话)和访视记录表记录齐全,一项不符不予以经费补助。发现在家未进行系统管理的一人扣50元。

七、老年人保健服务:

对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每年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该项工作由村卫生室协助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完成,服务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自我保护,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管理率达50%以上,每人每年25元,其中7元作卫生院服务经费,18元作村卫生室服务经费,辖区内老年

人到位率达50%以上,按实际管理人数进行补助,低于50%的不予以经费补助。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管理:

1、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血压和高血压筛查服务工作,并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系统管理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1年不得少于4次,村卫生室负责随访工作。

2、高血压随访内容包括:健康评估、病情检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每次服务经费12元(村卫生室8元,卫生院4元。)。高血压患病率按12%计算,管理率达35%以上。考核时要求有高血压筛查登记本,高血压病人管理登记本,高血压管理内容齐全,登记完整,并入户核对,随机抽取5—10人核实,考核合格后按合格率予以发放服务经费。

九、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

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2-型糖尿病筛查服务工作,并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系统管理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1年不得少于4次,村卫生室负责随访工作,随访内容包括:健康评估、病情监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每次20元(村卫生室15元,卫生院5元。)。患病率按3%计算,管理率达40%以上,考核时要求有糖尿病筛查登记本,糖尿病病人管理登记本,随访内容齐全,登记完整。随机抽取5—10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合格率发放服务经费。

十、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管理:

对辖区内确诊的重性精神病进行系统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1年不得少于4次,村卫生室负责随访工作,并每年通知、组织患者到卫生院健康体检1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随访指导,随访表的收集和管理,每次服务经费20元(村卫生室15元,卫生院5元。)。入户考核,要求管理率达100%,达不到或一样不合格要求经费不予补助。

十一、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及时发现并按相关要求报告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规范开展伤病人员诊治、转诊,并做好卫生学调查处理。

3、协助开展应急风险评估、调查。

考核办法:达到要求的村卫生室每年给予200元经费补助,达不到要求的村卫生室不予经费补助。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1、对食物中毒和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2、非法行医信息监测收集,发现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对农民工和生活、医疗存在困难的尘肺并病人进行摸底、统计和上报。

4、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及城乡学校供水进行卫生管理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

5、对农村自办酒席作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并做好登记。

6、对辖区内的副食、药店、餐饮店、理发店、学校食堂作好监管,并做好登记。(每年不少于4次)

考核办法:建好各种管理台帐,监管对象底数清楚,监管次数达到要求,监督记录完整,上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经费予以发放200元,达不到要求的村卫生室不予经费补助。

十三、目标任务考核要求

1.必须保证公共卫生经费40%发放到卫生室,按季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各项经费。

2.各项规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否则,按相关规定扣发服务经费。

十四、纪录要求

对弄虚作假,套取公共卫生经费,除追回相关经费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镇卫生院

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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