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开工前应提供的资料
1、 立项批文;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用地规划许可证;
4、 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审查等有关文件;
5、 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6、 规划部门施工放线通知单,红线图;
7、 地质勘察报告;
8、 质量监督手续;
9、 施工许可证;
10、 与该工程建设施工有关的其它文件。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提供的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报审;
2、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到岗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3、 项目经理等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 以上所有证件,先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5、 机械设备、材料进场注意事项:大中型机械设备,电器设施进场使用前要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并报验后使用。材料进场:地方材料要优先选用地区所产的最佳材料;钢筋、水泥要选用正规厂家,中型以下企业生产的产品;先报验,经检测合格后施工使用;做好检测、级配工作;
6、 做好定位控制线,控制点的交接核试验工作;
7、 质量施工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施工,视质量如生命;
8、 安全: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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