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6年度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2016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绵教体函【2016】41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学生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优秀学生干部还应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2、学习好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分绩点至少在3.0以上(含3.0),无挂科且通过了英语四级。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014-2015学年体育成绩平均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锻炼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优秀学生干部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5、其它要求
参评学生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研究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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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曾获得过一次校级以上或两次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各年级班集体,该班级同学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班级无违法和违反校纪校规现象,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并获得过学院以上表彰的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学院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先进个人经本人申请,经学院初审汇总后,填写相应的审批表。
2、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的名额广泛宣传与动员,积极申报,坚持民主、公开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各学院在3月21日前将拟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审批表(请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档,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请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档,纸质材料一份)交办公楼2-11学生事务中心3号窗口。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请发至邮箱1529561246@qq.com。
3、学校对学院上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报绵阳市教育局。
4、请各学院按照标准认真组织,严格审查,切实做好市级优秀学生推选工作。 附件一: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绵阳市市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三:绵阳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四:绵阳市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五:绵阳市市级评优推荐名册
西南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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