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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竞争上岗办法

2020-08-12 来源:乌哈旅游


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段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注重民意、群众公认的原则;

4、 坚持公开选聘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二、竞争上岗的主要形式

1、 公开招聘;

2、 部门内部岗位竞争;

三、选拔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现职岗位上作出成绩。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威信。

5、具有竞争职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

二、基本程序

1、公开报名。通过一定形式颂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竞争 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自愿报名,也可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的方法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公开招聘条件,由段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岗位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答辩。组织考试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实行部门内部竞争上岗的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5、民主测评。实行部门内部竞争上岗的,在本部门全体干部中进行测评。按领导测评、其他人员测评各占50%的比例计算测评分。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答辩成绩,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

6、决定聘任。公开招聘按笔试40%、面试40%、组织考察20%的比例计算被考察人员的总成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部门内部竞争上岗的依据测评和考究情况确定上岗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相关问题

1、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段纪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应全过程参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段党办、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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