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
二、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三、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及登记(目前只涉及班级、门卫),幼儿接送制度(接送卡及接送车)。加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工作时间不离岗、不做私事。
四、要注意房舍、场地、玩具柜、玩具及运动器械的安全使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五、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幼儿园目前不代家长给幼儿喂药。
六、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详见食物中毒制度)。
七、保教人员不准带幼儿进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开水瓶、尖刀、刀子应放在安全地方,幼儿饮用开水晾凉后再倒入保温桶。
八、消防器械定期更换,正确使用,安全通道随时检查,防止阻塞。
九、保教人员随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户外活动时要注意观察每个幼儿的动作,指导幼儿正确的活动,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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