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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2024-03-17 来源:乌哈旅游


安庆光(星)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第一章 人员招聘

第一条:

招聘方针及原则,

招聘方针:先内部调剂后对外招聘。

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公司招聘各级员工以态度、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 为原则。

三、公司管理层不允许推荐自己的亲戚到公司应聘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被录用: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经总经理特批除外)。

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或通缉在案者。

3、被剥夺公民权力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酗酒、吸毒者。

6、未满16周岁者。

7、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8、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9、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10、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记录人员。

第二条:入职程序。

一、面试通过并决定录用的人员由行政部安排其填写《入职审批表》《入职员工信息登记表》,《新员工告知书》附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及相关职称、技能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2张。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前一单位离职证明。(如不能及时提供,签署承诺书)

二、新进员工办完入职手续后,3天后予以录入指纹,并学习《员工手册》,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负责

为新员工其配工服、工卡等。

三、员工上岗任职期间自动离职、脱岗者,不予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条:员工被公司辞退的,除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外,一律不得再重新录用。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在录用时不连续计算工龄,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二章 试用与转正

第四条:试用期限及要求。

一、新进员工的试用期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任用人员试用期

1、员工入职满30天,双方需签定公司《聘用合同》。

2、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3、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表现优秀的员工可向部门领导申请转正,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次月转正。

第五条:若发现试用人员品行不良,出现违规行为或明显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部门应立即报请行政部停止使用。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转正需填写《转正申请》、《员工考核表》、《员工表现评定表》,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后,交由行政部留存。

第三章 员工离职

第七条:员工离职主要包括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辞退是指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情形如下。

一、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

1、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及调动,或者无理闹事、打架斗殴。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配件、能源。

5、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损公肥私。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7、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可以辞退情形。

二、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资金等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行为的。

三、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公章者。

四、威胁主管、撕毁或涂改企业文书者。

五、造谣生事或煽动闹事者。

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七、有确凿证据证明的其它危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其它情形。

九、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一经发现,停发所有工资。

第九条:辞退程序。

一、辞退中层及以下员工时,由直接上级提交辞退报告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

二、辞退员工报告批准后,由行政部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被辞退人员领取《离职移交表》。

三、被辞退人员按《离职移交表》要求逐一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有关人员对被辞退人员在岗期间(借)用的文件、物品、款项、使用工具设备等经认真查验,对未能交还公司的要督促限期交还,当公司的文件、物品、款项全部交还后,方可以《离职移交表》上签字。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四、已履行签字手续的《离职移交表》其原件交行政部,复印件交财务。

五、财务部凭《离职移交表》按公司规定的工资统一发放时间办理工资结算。

第十条: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第十一条:辞职程序。

一、凡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批准后在行政部领取《离职移交表》。未按规定时间离职者,将按旷工处理。

二、辞职人员按《离职移交表》要求逐一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有关人员对辞职人员在岗期间领借用的文件、物品(工服、工牌)、使用工具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对未能交还公司的文件、物品、款项要督促其限期交还后,方可在《离职移交表》上签字。

三、已履行签字手续的《离职移交表》原件交行政部,复印件交财务部。

财务部凭《离职移交表》按公司规定的工资统一发放时间办理工资结算。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员工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传播负能量、工作怠慢的。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一、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其直接上级以书面形式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报告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同意,由行政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对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按《离职移交表》要求,逐一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有关人员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岗期间领借用的文件、物品、款项、工具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未能交还公司,要督促限期交还,方可在《离职移交表》上签字。

三、已履行签字手续的《离职移交表》原件交行政部,复印件交财务部。

四、财务部凭《离职移交表》按公司规定的工资统一发放时间办理工资结算。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不予发放其未领工资,情节严重的,公司向当事人及其提保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分岗位实行工作制度,每周工作六天,各岗位员工采用轮休,由各部门经理合理安排休假,报备到行政部审核后可行,由个人签字确认生效后对应休假。

第十六条:公司考勤形式有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第十七条:上下班时间及考勤。

一、每天上午8∶1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根据季节适当调整)

二、上下班考勤时间如有变动公司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打卡(共计每日2次)。因工作原因未打卡需补未打卡说明,其他原因须补考勤说明并处以20元/次罚款,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提前15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事假处理。迟到与早退扣款按照以月为周期统计:迟到或早退的次数累加,第一次考核10元,第二次考核20元,并不享受满勤奖,单月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视旷工

一天处理。员工一个月迟到、早退及旷工达到1次及1次以上者不享有满勤奖,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予以开除.1

四、因为个人原因导致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或中途需要离开公司超过1个小时者,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向部门经理报备并在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假别最小单位为半天,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故不考勤的视为旷工。

五、除打卡机出现故障外,因个人原因打卡模糊而无法辨认的,按忘记打卡处理,考勤卡出现红字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六、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考勤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行政部做好登记,员工本人外出或出差回公司一天内须到行政部履行考勤签批手续(特殊情况除外),逾期签批或忘记签批按事假予以处理。

七、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者调休2天以上,需要提前一天告知部门领导,经审批同意后办理好请假调休手续,并将请假单或者调休单提交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执行。不接受事后补假,突发性事件除外。无故不出勤者按照旷工处理。

八、病假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员工每月享有1天的带薪病假。

九、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如工作需要加班的,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行政部备案,由部门领导安排调休。

第十九条:员工考勤若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并警告,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按规定予以50元/次处理。

第五章 薪资管理

第二十条:薪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易岗易薪。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和各岗位工作性质,设计不同的薪资分配方式和薪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工资结构含(基本工资、岗位职能工资、工龄工资、满勤奖、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奖)。

一、基本工资:是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制定的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按照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金额执行。

二、岗位职能工资:是指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或任职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工作任务的轻重,工作条件的优劣制定的薪资标准。

三、工龄工资:是指根据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年限而制定的薪资标准,员工工龄工资满一年开始计算,并采取逐年累加的办法具体如下:员工入司满一年的次月开始每月再增加工龄工资50元,满两年增加100元, 上限100元。(例:一员工自2010年1月份入司,工资为800元到2011年1月份为一年,从2011年2月份开始该员工每月工资为850元,)。以2010年1月1日为截点开始统计,2010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按照2010年1月1日统计入司日期,2010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按照实际日期统计入司日期。

四、满勤奖是指员工在一个月中无请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记录、所享受每月的满勤奖励100元。

五、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的薪酬结构;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法劳动纪律者处理。视情节严重予以500~1000元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六、加班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而未调休,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在总经办备案后,享有加班费。

七、补贴通讯费、高温费、员工津贴、过节补贴等其他费用。

八、绩效工资含奖金、提成、计时。奖金是指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经营计划所给予的物质奖励,提成是指销售员和业务员按量提点所得收入,计时是指修理车间晚上加班按工时计算。

九、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转正并入职满六个月的,次月,均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当月办理社保登记,如本人已经在购买社保状态声明不愿意在我公司购买保险,每月将补助一定的保险补贴。

十、年终奖指公司效益好的情况下,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划拨的专项奖励款项。金额的多少及分配方式发放时间经公司领导协商后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当员工工作岗位调整时,遵循“易岗易薪的原则”,按规定对员工工资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四条:工资发放。

一、工资发放以实际打卡考勤情况为准,并参照员工当月请假单制作考勤汇总表和工资表。

二、财务汇总的工资表经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以现金转账方式或直接存入员工个人的银行帐户(卡)或发放现金。

三、每月18日为员工上月工资及销售提成发放日,若发放日逢国家规定假日时,工资发放应适应顺延。

第六章 福利制度

第二十五条:假期实行分级管理,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员工按照排班正常出勤,各部门领导要监督检查员工的休假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其他节假日按照通知执行。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假期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要严格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或突发病 情,应按批准权限电话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请假,事后须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法定假周休假。

一、法定假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员工每年享有共计11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 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二、周休假是指每周休假日,根据行业性质,公司施行每周休假一天的休假制度。

三、法定假与周休假重叠时,法定假顺延,具体休假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条:病假。

一、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经医院检查,需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假期。

二、员工患病应凭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和休假证明,按假期批准程序请病假。

三、员工因打架斗殴或玩闹致伤,其治疗休养期不享受病假待遇。

四、每月员工可享受1天带薪病假。

五、病假期间按安庆市最低标准工资的80%发放工资。(注: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盖章证明方可享受带薪病假一天,需提供用药明细、医药费小票金额在3000元以上)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一、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负伤,需要进行身体治疗和恢复劳动能力的假期。

二、员工因公负伤(不包括违章操作)经有关部门鉴定,视伤情轻重和医院证明,经总经理签署意见。

三、一次性医疗期间,工资按其本人工伤前的基本工资发放。

四、工伤伤愈且假满后不按时上班,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事假。

一、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且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不能出勤的假期。

二、员工请事假,必须书面申请,写明请假事由和所需时间,前提必须有正当理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以小时为单位,10元/小时,3个小时以上为半天。

第三十一条:婚假。

一、婚假是指员工因结婚所享有的假期。

二、请婚假须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复印件)作为《请假申请单》的附件办理婚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1、婚假假期为3天。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二条:丧假。

一、丧假是指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

二、丧假为5天,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予以计发。(享受所有绩效及津贴)

第三十三条:假期批准权限。

一、所有休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办理好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除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也应于1日内以电话、传真形式向公司请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备到行政部,并于假满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发现有虚假、蒙骗行为者,经查明属实后,以旷工论处,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三、员工请假批准前必须安排代理者接替工作,请假批准后,应将工作简单交接,并在请假单上注明清楚。

四、婚假、丧假、产假、路程假、工伤假等专项假期,须经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再报批。

五、经审批的请假单,如有违公司规定的,总经办有权纠正并按制度规定处理重新核假

第三十四条: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假期福利待遇,自打卡之日起两周时开时享受本福利。

第三十五条: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60天(产前15天,产后45天),工资按当月基本工资的20%发放(不享受其他津贴)。

2、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 定

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陪产假3天。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须一次性连续休假。

第七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进公司满30天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完成并通过试用考核合格者在递交转正申请后, 3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和公司人事制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约定为一年,甲方原则上一年后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如乙方工作表现出色,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为乙方办理保险。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工作中考核不合格公司则按照规定可以延长聘用期,或者解聘。聘用期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三年。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会同行政部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按程序办理续签手续。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一、凡满足《劳动合同》签订条件,且在公司通过试用考核合格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总经理(经理)批准。

二、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通知申请人办理《劳动合同》签订。

三、行政部对填好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交本人,一份在公司行政部存档。

第八章 员工奖惩

第四十一条:奖励的种类

一、通报表扬(表彰)

二、物质奖励

三、加薪

四、晋升

第四十二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给予200—2000元奖励。

一、忠于职守,技能优异,获得公司级及厂方荣誉者;

二、积极维护公司运营秩序,敢于制止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突出者;

三、提交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确有显著效果者;

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对所负责的新项目在筹备期限及运营状况方面较预期有重大突破的;

五、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六、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七、积极为公司举荐人才贡献突出者。

八、对于改进管理技术、节省资源或利用废弃物等使公司取得一定收益等特殊贡献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第四十三条:奖励程序

奖励由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简述主要事迹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处罚细则

一、职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给予20—50元的处罚:

1、不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

2、不坚守工作岗位,串岗离岗;

3、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4、未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授意,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5、未经允许私带或私自出借公司有关资料;

6、非吸烟区域吸烟;

7、在工作期间打瞌睡、睡觉、打扑克或扎堆聊天;

8、未经许可,擅自外出或借公出名义办私事;

9、在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报刊乱堆放;

10、外衣及手袋、包不置挂于衣帽间或柜子内,放在办公桌椅及柜子上;雨、雪天雨具不放在指定地点。

11、车辆不停放在指定停车点,车容不整洁,在公司内鸣喇叭或超过规定时速;

12、下班后不及时关闭办公室电源、窗户及门不上锁。

13、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较轻的行为,或类似以上情节的违规行为。

二、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并给予50—150元的

处罚:

1、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或争吵。

2、超越服务规范,与客人过分亲密。

3、向客人索要并接受客人礼品,或强求客人或供应商办私事。

4、未按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操作,造成客人投诉。

5、了解其他员工有违法、违纪行为而知情不报。

6、违背或不服从上级工作指令,顶撞上司,不服从公司调动或统一分配的。

7、拒绝公司授权或派遣的相关人员的检查。

8、于工作疏忽损坏公司或客户财产和设施设备。

9、主管人员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10、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或失察。

11、未经允许私配钥匙。

12、一年内受到第二次“警告”处分的。

13、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较重的行为,或类似以上情节的违规行为。

三、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并给予150—1000元的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渎职失职,要挟报复。

2、蓄意损坏公司或客户财产和设施设备。

3、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

4、发布虚假或诽谤言论而影响企业/客人或员工声誉。

5、私自在公司内存放违禁品或非法宣传品。

6、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7、在公司区域内喝酒(或酗酒后上班)。

8、一年内受到第二次“小过”处分的。

9、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或类似以上情节的违规行为。

10、上班工作时间内自由散漫,打游戏者。

四、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

1、在所填应聘资料中有蒙蔽公司或出具虚假证件。

2、盗窃公司或客人财物、贪污、舞弊或因职务关系收授贿赂及其他不法行为。

3、对上级主管、同事或顾客进行威胁或殴打。

4、在公司或工作场所(含宿舍)进行赌博。

5、故意公告、泄露、散播公司秘密。

6、酗酒闹事、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

7、张贴标语、公开演说、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或导致职工离心分裂。

8、对主管下达命令采取顽抗态度致使部门整体工作进程受到影响。

9、故意隐瞒事故隐患并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亡。

10、故意制造不合格品或向顾客提供不合格品。

11、在公司内观看、传播淫秽像带、碟片或以电子文件等形式发送淫秽图像或文字材料。

12、涂改、伪造报销凭证或以其它方式骗取费用。

1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或受到劳动教养。

14、触犯刑法受刑事处罚。

15、飞单行为。

16、未经公司审批利用职权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担保的行为。

17、其他致使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1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四十五条:奖惩处理

1、员工发生“警告”、“小过”之惩罚条款行为的,由部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签发《员工处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在行政部备案,员工第二次及以上之惩罚须制发惩罚公告。

2、员工发生“大过”之惩罚条款行为的,由所在部门填报《员工奖惩申请表》,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发生 “严重违纪行为”之惩罚条款行为须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由员工所在部门提报《员工奖惩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出现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未触及员工奖惩条例的,根据具体行为酌情处以50至200元罚款的处理。由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发《员工处罚通知单》并通知员工本人,在行政部备案。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可跨部门针对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予以处罚。

5、根据下属员工违纪行为及因管理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酌情对管理干部做以下处理: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发生任何违纪行为,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外还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以上处罚事项均为最低行政处理,对严重浪费公物、偷盗公司或私人财物或虚报、挪用或盗窃公款等事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在公共媒体作相应申明。

8、员工受到一至四条款处罚的,取消本年度晋薪资格和各类奖项评比资格;员工受到二条款处罚的,经过审批按本年度绩效奖金的50%至90%发放;员工受到三和四条款处罚的,取消年终绩效考

核与奖金。

9、员工发生奖励事项行为的,由员工所在部门提报《员工奖惩申请表》,由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10、行政部负责制发惩罚公告。

11、员工违反公司其他各项制度,制度中有处罚措施的,按制度规定处理,制度中无处罚措施的,参照本制度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12、在未作出处分决定前,如需停职处理的,停职期间工资停发,待作出处理决定后,按所作决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十六条:处罚制度,罚金与扣分并存,参与年度考核、评比、扣分最多的将实行末位淘汰。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七条: 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四十八条: 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十九条: 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十条: 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十一条: 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五十二条: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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