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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号文件落实情况

2021-10-20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晋煤行发【2012】239号文件落实情况

根据晋煤行发【2012】23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汇总如下:

1、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文件要求:每个生产矿井至少配备1—3名地质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建立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掘进工作面专职的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配备包括200米钻进能力以上、不同钻距的探放水钻机(至少3台)和物探设备。

落实情况:项目部无地质类专业毕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地测专业一名,采矿专业两名);持探水工证的人员有10名;目前企业配备架柱式回转钻机(200米)3台正常使用中,液压坑道钻机(200米)2台缺少配件及钻杆无法正常使用,辅助探水钻机2台(60米)正常使用,瞬变电磁仪1台,直流电法仪1台。

2、基本摸清各生产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文件要求:矿井要通过小窑调查、地面踏勘、物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和水量,必须由经省煤炭厅备案的、具有物探资质的单位通过地面物探验证。

落实情况:我矿的水文地质条件不明,其中东翼小矿的开采情况没有具体的资料,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搜集掌握周边矿井开采及小窑的积水情况的前提下,建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物探验证,补打水文钻孔。

3、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等井下探放水规定

文件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要求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探放水作业队伍在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得与掘进队、回采队、通风队、瓦斯抽采队和注水队合并管理。

落实情况:项目部成立探水队,在需要探水作业时,由探水队人员进行探水,探水完毕后留维修工对钻机进行维护保养,其它人员临时补充到掘进队。

4、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

文件要求:制定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防治水绩效考核等制度。

落实情况:防治水规定各项制度已建全。

5、完善各类基本图件,并确保真实完整、定期修正

文件要求:各生产矿井要尽快完善《防治水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图纸和台账资料,并确保每半年修正一次。

落实情况: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无相关资料无法建立;气象资料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井田周边矿井及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无资料,无法建立。

近期与矿方沟通联系有资质单位,将我矿的各个出水点的水质进行化验,尽快摸清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建立健全水文档案。

另外,项目部做的水文流量器具近快联系购置。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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