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施工现场环保的规范要求及管理组织
我公司目前已经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本工程现场的环境管理将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执行,在管理制度上确保建筑产品和施工过程达到环保要求。
1、编制依据
1.1、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并根据工程实际环境及施工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工程《环境管理方案》。
1.2、接收场地后,立即做好场地丈量规划,对现场原有成年树种力争采取保护措施保留或迁移,减少砍伐量。
1.3、工程在开工前到环境保护局办理施工环境保护申报手续。 2、环境管理目标
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2.1、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院内绿化。
2.2、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逐年减少公众对施工活动的投诉。
2.3、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污水排放、粉尘、噪音、运输遗洒、光污染等,环境因素清单为: 序号 环境因素 生产生活污1 水排放 化学危险品2 的泄露 有毒有害废3 气物的排放 造成原因 环境影响 生活废水、砂浆搅拌、冲洗车辆、试验污染水体 等 油漆、汽油、乙炔气、施工用化学材料 污染土地,易发生中毒 燃油机械、机械保养维修的废油、施工污染土地水体 用的废塑料、废油漆、废电焊条等 4 5 6 7 粉尘排放 噪音排放 运输遗洒 光污染 土方工程、砂和水泥等的搬运、砂浆搅拌、磨光机打磨等 施工机械、混凝土振捣、脚手架安装和拆除、模板的拆除、洞口的及混凝土的剔凿等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混凝土、渣土、垃圾、材料等的运输 施工现场的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影响人体健康、办公、居民的休息 污染路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 影响人们正常生活 2.4、本工程环境管理目标: 2.4.1、废水管理:
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废水排放达标规定。 2.4.2、噪音控制: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22:00~次日6:00)<60dB。 2.4.3、扬尘控制:
现场目测无扬尘,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2.4.4、废弃物管理:
场内废弃物统一集中管理,现场整洁,有毒有害废弃物不得扩散,出场后进行分检、消纳,不污染土地,控制率达100%。
2.4.5、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管理:
易燃、易爆和化学品实行封闭式、容器式运输、储存、使用,避免泄漏、遗洒,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每月火灾、爆炸发生率零。
2.4.6、光污染控制:
夜间施工现场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 2.5、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2.6、人员职责 2.6.1、项目经理职责:
(1)主持编制项目环境管理方案。
(2)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面负责,并确保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实现。 (3)参与选配项目经理部环境管理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定期检查。
(4)落实项目部人员的环境管理责任,对完成项目环境管理指标负责。
(5)确定本工程环境管理主控点。
(6)保证本项目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转,随时监督和检查。 2.6.2、项目副经理:
(1)建立环境体系,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2)负责对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安排实施。 (3)负责环境管理全过程的指标控制。 2.6.3、项目总工程师:
(1)负责组织、指导技术、质量、水电、试验室的环境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编制,及对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修订与审核。
(3)负责对管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失控现象,及时做出方案加以控制。尽快纠正,提出可行性方案。
2.6.4、管理经理:
(1)负责办公区、现场生活区环境因素的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在办公区、现场生活区中对食堂、厕所、生活垃圾及污水的处理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3)协助做好节能工作。 2.6.5、环保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熟悉、掌握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负责防治本单位来自各个环节的污染,识别、评价环境因素,上报公司技术部汇总。
(3)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填写《噪声监控测量记录》,并监督现场噪声达到环境目标指标要求。
(4)负责填报施工生产前的《施工工地环境保护审批表》。 2.6.6、材料员:
(1)依据方案,做好项目油料、油漆和化学品及其易燃易爆品的收发料登记、保管。
(2)负责制定环保等物资采购控制的工作方案,并进行监督实施。
(3)负责采购的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并将公司要求通报分承包方。 (4)现场材料员负责对进入现场的分承包方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对不遵守物资采购控制工作程序要求的分承包方做出记录。
(5)负责制定油料、油漆和化学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控制程序,并进行监督。
(6)加强料具保管,坚持入库制度,在材料保管上做到防火、防雨、防晒、防腐、防污染、防盗。
(7)负责制定、更改并监督实施水控制程序。落实降耗指标,健全能源计量台帐,组织实施设备、器具的节能和技术改造。纠正现场节能过程中的违章浪费现象。
2.6.7、技术员:
(1)负责接收公司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充分保证其实用性及使用效力到位。
(2)负责协助环保员进行本项目管辖区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负责环境管理文件、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登记、发放、修改、改版、控制归档和管理工作。
(4)做好环境管理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5)对项目部制定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传递给公司企管办。
(6)负责编制具体环保措施及方案。
(7)负责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控制。
(8)组织对本项目噪声、粉尘、污水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测。并根据需要配置监测、测量设备,定期做计量检定。
(9)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日常检查、监控及测量中发现的不符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及实施效果的验证。
2.6.8、机械设备员:
(1)负责车辆运输和施工设备控制工作程序的制定、更改。
(2)负责车辆运输设备的控制。
(3)负责所属机械设备的具体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4)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危害的紧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紧急措施。 3、环保意识培训和能力控制: 3.1、培训方向:
3.1.1、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环境意识。
3.1.2、提高对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技能,并使其明确工作职责和重要性,其工作质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1.3、提高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能力。 3.2、培训内容:
3.2.1、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方针、环境意识和培训岗位职责的培训。 3.2.2、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目标和指标、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和培训。
3.2.3、对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进行有关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培训。 3.2.4、对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方法和实验操作培训。
3.2.5、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培训,包括应急准备与影响要求的作用和职责(如对库房保管员的培训)。
3.2.6、对材料采购人员进行材料环保要求培训。 3.2.7、对劳务供方人员进行环境要求的培训。 3.2.8、对新员工进行环境意识的培训。 3.2.9、其它与环境有关培训。
3.3、培训计划:项目部在每年均需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为保证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全面上水平,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周围单位秩序以及交通状况不受大的影响,各种地下及地面设施运转正常,特制定施工现场维护及减少扰民等措施。它将为整个工程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工程在施工中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响应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展示施工方的施工管理水平,我们在施工中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文件,采用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节 施工现场环保的实施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设车辆清洗废水等。
1.1、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1.2、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1.3、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的排水措施。
1.4、根据施工实际,考虑黑龙江省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相应工作方案,并在需要时实施。
1.5、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油料库,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1.6、施工现场不搅拌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设置供、排水设施,避免积水,防止书水管道跑、冒、滴、漏。
1.7、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池,生活污水和其他污水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废浆和淤泥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1.8、雨水管理:
项目开工前,在作现场总平面规划时,设计现场雨水管网,并将其与市政雨水管网连接;设计现场污水管网时,应确保不得与雨水管网连接。
由项目兼职环保管理员通知进入现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不得将非雨水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1.9、砂浆搅拌站污水管理:
搅拌站设污水沉淀池,污水经过三级沉淀后,进入现场的污水管网;沉淀池由分包单位每周清理一次,项目环保管理员负责检查。
1.10、厕所污水:
施工现场设冲水厕所;厕所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后,再排入现场污水管网;项目环保管理员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络,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开挖、燃油机械、炉灶等。
2.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在4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不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2、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工程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
2.3、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
2.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2.5、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
2.6、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物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实、覆盖。 2.7、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2.8、在使用、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
2.9、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冲车台,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 2.10、拆除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2.11、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2.12、沿施工现场围挡或易产生扬尘一侧设置喷淋设施。 2.13、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2.14、现场使用炉灶的烟气排放必须控制在林格曼黑度一级以下,每周监控一次,并保存记录,接受监督。
2.15、施工现场内食堂所使用的蒸车、炉灶等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
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末等非清洁燃料。
2.16、存土应采用喷洒防尘剂、苫盖或种植处理。 2.17、水泥库、白灰等粉状物应入库存放。
2.18、使用开槽机、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2.19、施工用的油漆、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用盖盖严,防止污染大气。
2.20、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
2.21、流体材料用密目网苫盖,防止扬尘。尽可能在仓库内进行,不在现场消化生石灰。
2.22、施工场地防尘:
本项目在开工初期确保将临时道路硬化,并形成环形。对于现场其他土壤裸露场地,进行绿化或临时性苫盖;对临时道路设专人每日洒水和清扫,保持道路清洁湿润。
现场场地土苫盖
2.23、混凝土及砂浆搅拌:
本项目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干拌砂浆时,为防止水泥在搅拌过程中的泄漏扬尘,现场设封闭的搅拌站。
2.24、混凝土浇筑、防火涂料喷涂:
冬季混凝土浇筑、防火涂料喷涂等粉尘散布较多的工序施工时,周围立面用苫布或者密目网加阻燃草帘被彩条布的夹芯被封闭,落地料同时回收利用,防止
粉尘扩散污染。
2.25、土方施工:
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安排土方施工;松散型物料运输与贮存,采用封闭措施;装运松散物料的车辆,应加以覆盖(盖上苫布),并确保装车高度满足运输不遗洒;在施工现场的出口处,设车轮冲洗池,确保车辆出场前清洗掉车轮上的泥土;设专人及时清扫车辆运输过程中遗洒至现场的的物料;松散的易飞扬的物料(外加剂、白灰)均采取封闭式贮存措施(袋装、进库);现场配备洒水设施,在基坑四周设置喷水装置,安排专人组织定时洒水降尘。
2.26、切割、钻孔的防尘措施:
无齿锯切割时在锯的正前方设置遮挡锯末火花的三面式挡板,使锯末在内部沉积后回收。钻孔用水钻进行,在下方设置疏水槽将浆水引至容器内沉淀后处理。楼内设垃圾筒,每日设专人清理楼内垃圾。严禁向楼外抛撒建筑垃圾,作好建筑物的临边防护措施。对外运车辆作好车辆的封闭,由门卫对出入车辆进行检查,确保不会因车辆运行受颠簸而造成遗洒后,方可通行。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出场车辆不漏油、不漏土、不漏废弃物。交通出入口保安人员严格监控出入车辆,车辆车轮干净、货斗无遗撒现象方可放行。在施工正常期间,安全部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到现场进行守法宣传,严格执行明令禁止性的文件或政策。
3、土建施工:
3.1、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
3.2、严格控制推土机的一次推土量、装载机的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3.3、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尽可能地降低施工噪声的排放。尽量减少夜间推土机工作量。
3.4、尽可能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对混凝土振捣人员进行交底,确保其操作时,不振钢筋和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减少空转的时间。
3.5、修理脚手架钢管时,禁止用大锤敲打,其修理工作应在封闭的工棚内进行。
3.6、木工车间采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材料进行封闭。 3.7、模板、脚手架支拆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3.8、吊车司机与信号工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3.9、模板加固时,避免猛烈砸击。
3.10、装卸货物时要有组织的进行,避免产生大的噪声。 3.11、工程分包方对噪音的控制必须满足本项目部的管理标准。 4、光污染的防治措施:
4.1、夜间室外照明用的投光灯均设灯罩,透光方向均集中在施工范围。 4.2、在围墙附近或距附近居住区较近地段施工时,设密目网屏障遮挡光线照射居民区。
4.3、尽量不安排夜间电焊施工,必须进行电焊夜间作业时,焊接区域附近设密目网遮光屏障。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混凝土、砂浆、碎砖等工程垃圾,混凝土的保温覆盖物,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5.1、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措施: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搅拌,减少袋装水泥使用量;采用新型模板体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减少落地灰的产生;钢筋采用加工厂集中加工的方式,减少废料的产生;临时建筑采用活动房屋,周转使用,减少工程垃圾。
5.2、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措施:工程废土集中过筛,重新利用,筛余物用粉碎机粉碎,不能利用的工程垃圾集中处置;建立水泥袋回收制度;施工现场设立废料区,专人管理,可利用的废料先发先用;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统一回收。
5.3、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5.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研究、开发工作,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5.5、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建立登记制度,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不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6、混凝土罐车每次出场前清洗下料斗。
5.7、土方、渣土自卸车、垃圾运输车全密闭运输车。
5.8、运输车辆的出场前清洗车身、车轮,避免污染场外路面。
5.9、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10、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5.11、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并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进行专业化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袋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6、油料、化学品的控制
6.1、油料、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6.2、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固体有毒物用袋集装,液体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6.3、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盖盖后放置安全处,将倾洒油漆尽量回收。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丝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6.4、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6.5、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7、城市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活动影响城市生态主要有:破坏城市绿化,影响市容、景观,阻塞交通、造成不便等。
7.1、临时占用绿地、砍伐或迁移树木要报批。
7.2、施工照明等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他人夜间休息。 7.3、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7.4、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和具体的实施时间表及时撤场;尽快恢复。
7.5、在施工工地场界处设实体围蔽,不得在围蔽外堆放物料、废料。 8、环境监视和测量 8.1、环境监测
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由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监测的对象包括场界噪声、污水排放及粉尘等;监测的频数为每月进行一次,施工淡季和非高峰期每季监测一次。
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并做好监测记录,污水排放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配置沉淀池等设施,并作定期检查。
8.2、环境监控
项目部在实施噪声和污水环境监测的同时,对粉尘排放等不易量化的指标的环境因素进行定性检查,监控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物资或场所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 应急物资:氧气、乙炔、油漆;木材、建筑垃圾、易燃装饰材料; 应急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 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油漆存放于通风条件较好的仓库内,氧气、乙炔放置间距大于6m,并根据《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消防灭火器。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设专人管理。
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等作业点或场所布置数量满足相关要求的灭火器。
9、应急处理(管理)措施
9.1、项目部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和防汛抢险队,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消防知识教育、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9.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散。
9.3、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9.4、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环境主管部门。
9.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集项目有关人员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
10.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施工机械、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10.1、采取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10.2、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10.3、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
(1)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时间由早晨6时至夜间23时。需要夜间施工时,提前10天填写《黑龙江省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经建筑管理站审查后,向环境保护局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以文字形式或通过新闻等多种形式向施工工地附近居民予以公告。
(2)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安排作业时间。
10.4、夜间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区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10.5、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混凝土施工等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2)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尽量工厂化,减少现场加工量。 (3)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
(4)吊车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
(5)减少风管的现场制作、调直工作,保持电动工具的完好,采用低噪声产品。
(6)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风管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基础或封闭房间内。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音,使用设备性能优良,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
(8)采用早拆支撑体系,减少因拆装扣件引发的高噪音,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轻拿轻放。
(9)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大声喧哗。 10.6、土建施工:
(1)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
(2)严格控制推土机的一次推土量、装载机的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3)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尽可能地降低施工噪声的排放。尽量减少夜间推土机工作量。
(4)尽可能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对混凝土振捣人员进行交底,确保其操作时,不振钢筋和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减少空转的时间。
(5)修理脚手架钢管时,禁止用大锤敲打,其修理工作应在封闭的工棚内进行。
(6)木工车间采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材料进行封闭。 (7)模板、脚手架支拆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8)汽车吊司机与信号工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9)模板加固时,避免猛烈砸击。
(10)装卸货物时要有组织的进行,避免产生大的噪声。 (11)工程分包方对噪音的控制必须满足本项目部的管理标准。 10.7、装修及机电工程施工:
尽量做到先封闭后施工。设立石材加工间,并设降噪封闭措施。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各部位加注机油,增强润滑。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及时在钻头出注油或水。严禁用铁锤敲打管道及金属工件。
11.光污染的防治措施:
11.1、夜间室外照明用的投光灯均设灯罩,透光方向均集中在施工范围。 11.2在围墙附近或距附近居住区较近地段施工时,设密目网屏障遮挡光线照射居民区。
11.3、尽量不安排夜间电焊施工,必须进行电焊夜间作业时,焊接区域附近设密目网遮光屏障。
11.4、钢筋焊接时采用阻燃材料作为遮挡,防止电焊弧光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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