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规范对公司各部门、项目组的工作业绩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1.0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层、各部门、项目组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1.2本办法考核的结果是公司各级岗位聘任与解聘、奖金兑现的主要依据。
2.0经营层考核
2.1经营层成员从市场拓展、完成营收、分管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经营层考核细则》。
2.2根据《公司年度工作思路》,每年年初第一次经营层会议分解经营层各成员的年度市场拓展、完成营收、分管工作等目标。
3.0管理部门考核
3.1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管理部门暂设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中心试验室、工会。
3.2各管理部门考核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1—5。
3.3管理部门考核每半年一次,年度考核以半年度占40%、年终占60%。
3.4管理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3.5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年度奖金基数为项目组负责人年度奖金的平均值乘以年度考核系数,部门副职年度奖金为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年度奖金的60%。
4.0项目组考核
4.1项目组考核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6。
4.2项目组考核为一、四季度分管领导的随机考核,年中、终的集中考核,其中一、四季度各占10%、年中占30%、年终占60%。
4.3项目组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组长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4.4项目组长(包括副职)年度奖金基数执行《员工行遇规定》第5.0款。
4.5项目成本基数见附件7。 4.6项目组长奖励标准见附件8。
5.0其他员工考核执行《员工行遇规定》第6.1款。 6.0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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