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修专业的设置
辅修专业是指不同于学生主修学科专业的专业,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均可开设相应辅修专业。
二、教学计划
1、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由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制订,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根据辅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6-8门主要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24学分,构成辅修专业课程模块供学生选读(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都要有课程覆盖)。
三、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学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在校期间原则上限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接收思想品德好、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主要课程的成绩在良好以上,身体健康的在读本科学生。
3、对修读学生有特殊要求的辅修专业,学生应符合其所需条件。
四、申请、审批程序
1、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在大学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每个学期办理一次。 2、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所在
学院审查后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推荐,经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由教务处公布修读学生名单。
五、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落实上课教师、安排落实考试以及成绩统计等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监控。
2、辅修专业学生的课程教学,一般与主修专业的学生一起进行,冲突的部分课程内容允许免听,但必须按《西华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免听的要求执行并办理免听手续(免听课程的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如辅修专业人数大于30人,也可单独开班组织教学,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周六和周日。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网上选课,辅修专业的选课程序与主修专业的选课程序相同。
4、 辅修专业学生成绩报送程序与主修专业学生成绩报送程序相同,即由主讲教师在网上提交,打印并签字后分别交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和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5、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建立修读辅修学生成绩总表。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后由其开设学院将该生成绩总表分别送教务处注册学籍科、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存入学生档案)、档案馆。
6、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正考不及格者,可以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须重复学习。不及格课程,不作为主修专业学籍处理依据。
7、学生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同时修完辅修专业课程。
8、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9、其它有关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证书发放
1、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同时符合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前提下,应由辅
修专业开设学院报送名单,并经辅修专业学院教学院长和主修专业教学院长签字,送教务处复核批准后,由学校发给西华大学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2、未能获得本科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对其所修
读的相关课程,教务处仅提供成绩证明。
七、收费标准
1、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收费标准根据辅修专业所属学科类别,按《西华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西华教字[2004]316号)执行。在每学期注册时,按选课学分数,学生到计划财务处直接办理交费手续。学生因故中途停止修读辅修专业,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2、收取辅修专业课程的学费,主要用于专业、课程建设和支付课程任课教师的上课酬金等。上课教师课时酬金,按跨学院上课的校内标准由学校拨给学院。
八、其它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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