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保温合同范文一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金润城10#、12#楼 外墙外保温。
2、工程地点:
北京东路 89 号。
3、工程概况:
3.1外墙外保温计算总面积约17000 平方米。
3.2保温系统采用朗旭大金热固型改性聚苯板(LX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厚度(10楼):δ=30mm(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
(12楼):δ=25mm(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注:其中LX板(燃烧性能A2级)、胶粘剂、抹面胶浆、为江苏朗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耐碱网络布(160g/m2)为丹阳朝阳网纱厂生产、锚栓为上海索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
5、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按甲方下达乙方材料进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计算工期。(此时工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5.2每幢单位建筑有效日为 35 天。
5.3工程实施日期为2014年9月10日止2014年10月15日.(如果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答复工程延期时间,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施工条件
6.1乙方外墙保温材料进场的前道工序(基层墙体平整、外窗辅框安装、洞口节点处理、及脚手架布置调整)应由甲方、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符合节能建筑基层墙体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甲方协调现场的水源和电源,但一切水、电费以及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皆由乙方负责。
6.3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土建施工图。
7.保温工程造价及结算
7.1工程总造价(预算):119.33万元。
7.1.1 金润城 项目10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460平方米, 板厚δ=30mm(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工程材料单价:73元/m2、总价:58.80万元。
7.1.2 金润城 项目12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709平方米, δ=25mm(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工程材料单价:69.5元/m2、总价:60.53万元。
(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以及现场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各项材料质量检测费、安全技术措施费、2%总包配合费、利润、税金等)。
7.1.3工程实施:
金润城 外墙保温施工面积为17000平方米(预算)。
7.1.4工程造价(决算): 按实结算 。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决算;结算。
8、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始终有效。
8.3、乙方进场施工,待单体楼保温系统施工面积完成50%工作量付总价款15%。
8.4、施工完成经过甲方、工程总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全部材料检测合格)后付总价款60%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双方开始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款至总价款90%作为进度款。
8.6、剩余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小区交付两年期满后结清。
9.工程验收
9.1工序施工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方在收到申请后安排验收工作。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质监、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准。
10.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确保拥有本合同项目的发包(或转包)权,签约后乙方不得对本项目再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10.1甲方应负责安排总包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工作面;
10.2甲方应协调总包方安排乙方堆放材料的场地。
10.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清保温工程进度款。
10.4甲方不在施工现场安排食宿场地,乙方自行安排。
10.5乙方提供合格保温材料。材料的性能指标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10.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全套验收检验资料。
10.7乙方进场施工要服从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等各项活动)可能发生的隐患的地方提出合理的意见,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和实施,否则总包方有权进行处罚,并报甲方进行停工整顿。 10.8乙方施工期间应组织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实施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概与总包方、甲方无关。
11、工程质量
11.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江苏省有关验收的要求。
11.2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并终身有偿维修(非乙方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维修),如果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约定品牌外的材料进场施工,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质量问题。
12.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延误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根据节点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确定并罚款30000元,如下一节点前将工期抢回后,甲方扣除违约金退还暂扣款,否则暂不退还暂扣款: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2.4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均计入总工期。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乙方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15、其它
14.1甲方委派 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4.3本合同一经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建筑外墙保温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全称):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
2.2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单价:
5.2合同总价款:保温工程量暂估为 平米,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元。外墙大墙面部位保温层厚度为 ,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减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
6.2计算原则:对于所有施工内容均按展开面积进行结算。
第七条发包人责任
7.1发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7.2发包人以单栋楼施工前2日,负责接通承包人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的接点。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7.3发包人向承包人无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工人住宿、生活及施工用水电、工人食堂指定地点、材料库房、
外墙保温施工用脚手架、脚手架至少提供满铺二步脚手板、提供垂直运输。与门窗框穿插进行。
7.4发包人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5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条承包人责任
8.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8.3承包人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及关键材料的二检报告。
8.4承包人应服从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8.5承包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
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创包头市安全文明工地。
8.6承包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承包人要求。
8.7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并在交用前,承担成品保护作用。
8.8承包人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由发包人统一运至场外。
8.9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厂家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产品简介(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8.10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
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所应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期顺延
9.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承包方外墙保温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时;
9.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9.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9.4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9.5各工种交差作业时对外墙保温破坏而进行有偿修复时。与保温作业面交接的其他工种操作影响保温收口时,工期相应延长。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甲方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建筑外墙保温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制定此安全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磐石市佳业翰林苑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上岗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岗证,否则不予上岗作业。
四、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
五、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吊篮上不得多于两人。
(2)从事高处作业严禁穿高跟鞋,酒后上班,严禁高处向下仍物品。
(3)正常施工时吊兰的现载重量不得大于与核定载量的80%,并应使载荷蓝内尽量保持均匀。
(4)吊篮每次升空前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上悬挂点、配重铁、钢丝绳平台及其与提升机、安全检查锁的各连接点、上下限位报警等,检查可靠后方可升空运行。
(5)在吊篮运行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发热、异常声音、钢丝绳断丝、安全检查锁失效、两提升机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及操作开关失灵不正当情况时,应及时检修或停止使用。
(6)吊篮在不工作时,必须将吊篮停在稳妥可靠的位置。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建筑物立面突出物或转角应设置明显标志,吊篮运行中应注意避开。
(9)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聊天、吸烟;
(10)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应注意防风、防雨、防火措施。
六、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工地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搭接用电应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的电线,插线板要经常检查,特别是接头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电。
(3)施工电动工具要由熟练工人操作,杜绝无证人员使用。
(4)生活用电要注意电线负荷,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用电器。正确使用电热毯等取暖设备,预防漏电、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乙方施工队伍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要求和规范施工。甲方有权就乙方损坏工地财物和使用工地财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视情节后果作出各种处罚。乙方施工发生的工切违反《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行为发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与甲方免责外的一切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管理;
八、上述第五、第六条属乙方个人施工行为,由乙方负责管理;
九、工地外脚手架属甲方施工设施,抹完底灰后因部分拉墙杆等拆除,架体安全程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作业必须自行检查加固。
十、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规范施工,若违规操作将给予50---2000元的处罚,二次处罚仍然违规者,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施工中导致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二、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十三、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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