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了突出语文课程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应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
二、评价的原则
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重视定性评价(赏识性原则)
在学生学习语文的日常生活中,以赏识的态度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成长中的行为和心理变化,教师和家长应给予积极、理解、欣赏、关注的态度进行评价。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对个性发展处于优势的群体,给予积极地评价,促使学生在更多地方面发展;对于某些方面处于弱势的群体,更要给予关注,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其主动参与评价。
2、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自我评价、相评价相结合(多元
化原则)。
考试只是课程评价的一种方式,本方案将探求将考试与其他评价方式有机结合,灵活运用。改变笔试作为唯一的考试手段,过分注重量化的局面。评价的主体由教师发展到教师、学生、伙伴、家长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
3、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本阶段的知识结构,抓重点,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系统性原则)。
评价将采用平时评价、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将评价的发展性有机的结合起来,平时评价与《小学生素质报告单》的终结性评价有机的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两层皮的现象。
三、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分为识字写字、朗读与背诵、课外阅读、口语交际、学习习惯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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