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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考勤制度

2021-07-02 来源:乌哈旅游
项目部考勤制度

1.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主管假期审批。 2.项目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审批。 3.考勤记录: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各项目员工的考勤由其工长记录。 ①.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②.因公出差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③.因故请假核准者。 4.考勤内容:

①.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200元,并扣除满勤奖。

④.未请假或请假未批被批准,既不到岗者重罚。 ⑤.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后仍不到岗者重罚。

⑥.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⑦.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前一日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

⑧.请假或因私外出无路途考勤,请假或因私外出离开工地后出现任何情况均与工地无关,每年开工至结束记一次路途考勤两天。

⑨.除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库管,厨师,警卫,外其他人如没有领导委派均无风雨零工。

5. 工地实行每月无休假工作制,每日工资以月工资除30天乘以考勤天数。任何人的考勤天数以实际到岗上班天数为准,严禁不到岗上班记考勤,如有违反责任人处以每次罚款500元。

6.每天必须填写工作日志,考勤统计时以工作日志考勤表记录为依据,若工作日志当天未填写,考勤表虽有考勤记录,统计考勤时仍视为未考勤。考勤表每月报总经理签字后,报项目部会计。

7.作息时间及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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