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告知书
(单位):
为了确保公司各场所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相关义务和火灾预防措施、等事项告知如下:
一、义务消防员有责任对本单位生产、办公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压力状态良好。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灭火器材。
二、主动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周围同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本单位负责人开展火灾隐患的定期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禁在楼梯间、楼道内存放电瓶车、为电瓶车充电。
四、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
五、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安全出口。
六、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七、未经安全委员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得私自使用易燃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
的应取得相关安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安全监察质量部存档,一份告知人留存。
以上内容凤台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已向我宣读告知。
签收人: 安全监察质量部国网xx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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