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提高麻醉科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围术期能及
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 麻醉科医师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
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上级麻醉医师“危急值”结果,并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逐项做好 “危急值”报告登记。
三、 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
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必要时,应重新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四、 麻醉医师在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后将采取的相关诊疗
措施记录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并如实在麻醉记录单背面详细记录。
麻醉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一)、检验科
检验项目 单位 低值 高值 备注 血红蛋白含量 g/L 50 200 静脉血、末梢血 酸碱度 动脉血 二氧化碳分压 mmHg 20 70 动脉血 碳酸氢根 mmHg 15 40 动脉血 氧分压 mmHg 动脉血 血氧饱和度 % 动脉血 钾 mmol/L 血清 钠 mmol/L 120 160 血清 氯 mmol/L 80 115 血清 钙 mmol/L 血清 葡萄糖 mmol/L; 血清 ACT
% 67 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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