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 评 表〔企业自评〕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治理站制 〔2021〕
表B.1 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
序 检查项目 号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安全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生产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扣5分 责任制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打算或未按打算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操纵、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治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治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施工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织设计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及专项家论证,扣10分 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运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保 证 项 目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安全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技术 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安全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检查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刻、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安全 变换工种或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教育 育,扣5分 施工治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每人扣2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应急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预案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小 计 10 2 10 3 10 4 10 5 10 6 10 60 7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分包单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位安全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治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持证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治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上岗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一 般 生产安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项 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处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目 要紧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安全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标志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小 计 10 8 10 9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6- 表B.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B.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现场围挡 扣 分 标 准 市区要紧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的,扣5~10分 一样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围挡未达到牢固、稳固、整洁、美观,扣5~10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未建立门卫值守治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6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2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施工现场要紧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坦坚实,扣5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扣5分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5分 温顺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3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10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扣5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6分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作住宿,扣10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6分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保温顺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顺防蚊蝇措施,扣5分 生活用品摆放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生活区未设置作业人员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扣2分 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牌内容不齐全,扣2~8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3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2~4分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扣5分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扣2~4分 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4分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或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扣4分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5分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应得分数 1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封闭治理 10 3 施工场地 10 4 保证材料项治理 目 10 5 现场办公与住宿 10 6 现场防火 10 7 小计 综合治理 60 10 8 公示标牌 10 9 一样生活项设施 目 10 10 社区服务 小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7-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承诺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纳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纳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纳搭接,每处扣4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峻,扣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10 10 2 立杆 基础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保 证 项 目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0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5 10 10 6 交底与 验 收 小计 60 7 横向水平杆 设 置 10 8 一样项目 杆件 连接 10 9 层间 防护 构配件 材 质 通道 小计 10 10 5 11 5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4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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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承诺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5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5分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架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平均,每处扣5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0 1 施工 方案 2 悬挑 钢梁 10 3 保 证 项 目 架体 稳固 10 4 5 脚手板 荷 载 交底与 验 收 小 计 10 10 6 10 60 7 8 一 般 项 目 9 10 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杆件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间距 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架体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架体 分 防护 架体外侧未采纳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纳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纳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层间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5分 防护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取封闭措施或封闭不严,扣2~8分 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2~10分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构配件 10分 材 质 型钢、钢管、构配件弯曲、变形、锈蚀严峻,扣10分 小 计 10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各计 表B.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9-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施工 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承诺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未采纳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扣10分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与建筑结构附着,扣10分 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覆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未安装同步操纵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10分 架体宽度大于1.2m,扣5分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5.4m,扣8分 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10分 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扣10分 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扣10分 10 2 安全 装置 10 3 架体 构造 10 4 保 证 项 目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 附着 使用工况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扣10分 支座 升降工况未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扣10分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未采纳焊接或螺栓连接,扣10分 各杆件轴线未汇交于节点,扣3分 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及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纳焊接或螺栓连接,架体 扣5分 安装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承桁架上弦杆件节点处,扣10分 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 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 两跨以上架体升降采纳手动升降设备,扣10分 架体 升降 升降工况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 小计 要紧构配件进场未进行验收,扣6分 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未进行分区段验收,扣8分 检查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架体提升前未有检查记录,扣6分 架体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扣2~8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扣3~5分 脚手板 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封闭不严,扣3~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架外侧未采纳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操作前未向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安全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5~10分 作业 安装拆除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未设置安全戒备区及专人监护,扣10分 荷载不平均或超载,扣5~10分 小计 10 5 10 10 10 6 60 7 10 10 10 8 一 般 项 目 9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6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承诺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10 2 架体 基础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10 10 3 保 证 项 4 目 架体 稳固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10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 交叉支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杆件 锁臂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2~6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10分 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每处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10 10 5 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采纳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10 6 交底与 验 收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6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小 计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60 7 架体 防护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纳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纳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10 一 8 般 项 9 目 构配件 材质 杆件变形、锈蚀严峻,扣10分 门架局部开焊,扣10分 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平均,每处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10 荷载 10 10 通道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11- 表B.7分满堂脚手架检查评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架体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的稳固措施,扣10分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步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10 2 架体 基础 10 3 保 证 项 目 架体 稳固 10 杆件 锁件 10 4 5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脚手板 采纳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交底与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验 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小计 10 10 6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纳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纳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60 7 架体 防护 10 8 一 般 项 目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配件10 扣5~10分 材 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峻,扣10分 荷载 9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平均,每次扣5分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10 40 100 10 通道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表B.8 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 序号 -12-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 2 3 保 证 项 目 4 5 6 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方案 证,扣10分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扣10分 基坑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10分 支护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操纵措施,扣10分 基坑开挖深度范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降排水 求,扣5分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扣5~8分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早开挖下层土方,扣10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和开挖不均衡,扣10分 基坑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开挖 施,扣10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10分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承诺要求,扣10坑边 分 荷载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安全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防护 范要求,扣5~10分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扣10分 小计 基坑 监测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10分 监测的时刻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5~8分 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5~8分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扣10分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8分 采纳专门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10分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扣5分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10 10 10 10 10 10 60 7 10 8 一 般 项 目 支撑 拆除 10 9 作业 环境 应急 预案 小计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13-
表B.9 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施工 方案 扣分标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运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规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基础不坚实平坦,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支架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5分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扣10分 立杆纵、横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步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扣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10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10分 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与建筑物结构刚性连接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扣10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扣8分 荷载堆放不平均,每处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操纵,扣8分 应得扣减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0 2 支架 基础 10 10 3 保 证 项 目 支架 构造 10 4 支架 稳固 5 施工 荷载 10 10 60 10 6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文字记录,扣5~10分 交底与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 收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小计 杆件 连接 立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水平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剪刀撑斜杆接长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7 8 9 螺杆直径与立杆内径不匹配,每处扣3分 底座与 螺杆旋入螺母内的长度或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一 托 撑 3分 般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项 构配件 10分 目 材 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峻,扣10分 支架 拆除 小计 支架拆除前未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戒备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5~10分 10 10 10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10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14-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5分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纳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每人扣5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 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在建工程的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3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扣4分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扣4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扣4分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未采纳双层防护,扣4分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3分 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扣5分 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扣5~10分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等未体会收,扣5分 悬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或佩带工具袋,扣2~10分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运算,扣8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扣5分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0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5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10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运算,扣10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物结构上,扣10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扣10分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扣3~10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5分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5分 应得扣减分数 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 10 2 安全网 10 3 安全带 临边 防护 10 4 10 5 洞口 防护 10 6 通道口 防护 10 7 攀登 作业 悬空 作业 10 8 10 9 移动式 操作平台 10 10 悬挑式 物料 钢平台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表B.11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15-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序号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1 2 保 证 项 目 3 4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外电 防护设施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扣5分 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筑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截了当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纳TN-S接零爱护系统,扣20分 配电系统未采纳同一爱护系统,扣20分 爱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接地电气设备未接爱护零线,每处扣2分 与接爱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扣20分 零保 爱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护系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统 扣10~20分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爱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扣10分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5~10分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爱护,扣5~10分 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每处扣2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配电 规范,扣5~10分 线路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线路敷设的电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扣2分 配电系统未采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爱护系统,扣10~20分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每处扣2分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配电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箱与 漏电爱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2分 开关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纷乱,每处扣2分 箱 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小计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未达到三级,扣15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的灭火器材,扣3分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配电装置中的外表、电气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外表、电气元件损坏,扣5~10分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扣15分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2分 专门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爱护零线,每处扣2分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2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治理协议,扣10分 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方案缺乏针对性,扣5~10分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相关部门未组织验收,扣5~10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爱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治理,扣3分 10 20 10 20 60 5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5 6 一 般 项 目 现场 照明 15 7 用电 档案 10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序号 检查项目 -16- 表B.12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2 3 保证项目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扣15分 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5分 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达到定型化,扣5~10分 安全 未安装上行程限位,扣15分 15 装置 上行程限位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监控装置,每项扣5分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5分 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每处扣 2分 防护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每处扣2分 15 设施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扣5~15分 平台门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10分 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附墙架 缆风绳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扣10分 10 与缆风绳 钢丝绳直径小于8mm或角度不符合45°~60°要求,扣5~10分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使用缆风绳,扣10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绳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钢丝绳 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扣10分 未设置钢丝绳过路爱护措施或钢丝绳拖地,扣5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制定专项施工或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安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验收与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使用 物料提升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或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小计 10 4 5 10 60 6 基础的承载力、平坦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基础与 基础周边未设排水设施,扣5分 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大于导轨架高度0.15%,扣5分 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未采取加强措施,扣8分 卷扬机、曳引机安装不牢固,扣10分 卷筒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未设置排绳器,扣5分 动力与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扣5分 传动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未采纳刚性连接,扣10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扣10分 卷筒、滑轮未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扣5分 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未设置曳引力平稳装置,扣 5分 通信 装置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扣5分 通信装置信号显示不清晰,扣3分 10 7 一样项目10 8 9 5 10 卷扬机 未设置卷扬机操作棚,扣10分 操作棚 操作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避雷 装置 小计 物料提升机在其他防雷爱护范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5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10 5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17- 表B.13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序号 检查项目 1 2 3 保证项目4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安全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不灵敏,扣 5分 装置 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扣 10 分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5分 限位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装置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5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5分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连锁爱护装置或连锁爱护装置不灵敏,扣5~8分 防护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设施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扣5~10分 层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2分 附墙架采纳非配套标准产品未进行设计运算,扣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5~10分 附墙架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5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钢丝绳的规格、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滑轮与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 对重重量、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爱护装置,扣5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安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验收与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扣10分 使用 施工升降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小计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标准节质量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 分 导轨架 对重导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 分 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未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扣基础 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电缆导向架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施工升降机在防雷爱护范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清晰,扣5分 10 10 10 10 5 10 6 10 60 7 10 8 10 9 一样项电气 目 安全 10 10 通信 装置 小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表B.14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18-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载荷限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制装置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行程 限位 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爱护及断轴爱护装置,扣8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10 2 10 3 爱护 装置 10 4 保证项目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吊钩、滑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轮、卷筒滑轮及卷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与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多塔 作业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10 5 10 6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 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安拆、验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收与使用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指挥未持证上岗,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小计 10 60 7 8 一般项目9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未进行设计运算和审批,扣 8分 附着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承载力验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塔式起重机基础未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5~10分 基础与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轨道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分 轨道铺设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分 结构 要紧结构件的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设施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采纳TN-S接零爱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5分 未安装避雷接地装置,扣10分 避雷接地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0 10 10 10 电气 安全 10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表B.15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 -19-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扣减 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 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10分 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扣10分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吊钩、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扣5~10分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8分 索具采纳编结连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索具采纳绳夹连接时,绳夹的规格、数量及绳夹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索具安全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吊索规格不匹配或机械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10分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或未采纳有效加固措施,扣10分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起重机司机无证操作或操作证与操作机型不符,扣5~10分 未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扣10分 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形成文字记录,扣5~10分 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担的荷载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10分 吊索系挂点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分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有人停留或吊运重物从人的正上方通过,扣10分 起重机吊具载运人员,扣10分 吊运易散落物件不使用吊笼,扣6分 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扣10分 高处作业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未按规定设置爬梯或爬梯的强度、构造不符合规定,扣5~8分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悬挂点,扣,8分 构件码放荷载超过作业面承载能力,扣10分 构件码放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扣4分 大型构件码放无稳固措施,扣8分 未按规定设置作业戒备区,扣10分 戒备区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10 2 起重 机械 10 3 保证项目 4 钢丝绳 与地锚 10 索具 10 5 作业 环境 10 6 作业 人员 10 小 计 60 7 起重 吊装 10 8 高处 作业 10 9 构件 码放 戒备 监护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10 10 10 40 100 -20- 表B.16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1 平刨 平刨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护手安全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10 2 3 4 5 圆盘锯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每处扣3分 圆盘锯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10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10分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采取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8分 手持电动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扣6分 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扣4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10分 钢筋 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或 机械 冷拉作业区未设置防护栏板,每处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电焊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10分 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爱护器,扣10分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未进行穿管爱护,扣3分 二次线未采纳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扣10分 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绝缘层老化,扣3分 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或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扣5分 搅拌机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5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10分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扣5分 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4分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6分 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扣8分 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扣8分 气瓶间距小于5米或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未采取隔离措施,扣8分 气瓶未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扣2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扣4分 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不灵敏,扣5分 驾驶员无证操作,扣8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扣8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6分 负荷线未使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扣6分 负荷线有接头,扣3分 未做爱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爱护器,扣8分 未使用移动式配电箱,扣4分 电缆线长度超过30米,扣4分 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扣8分 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10分 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扣10分 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 扣12分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2分 10 8 10 10 6 搅拌机 10 7 气瓶 8 8 9 翻斗车 潜水泵 8 6 10 振捣器 8 11 桩工 机械 12 检查项目合计 100 -21-
附件1
年 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
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刻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及分值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总分值100分〕 安全治理〔总分值10分〕 文明施工〔总分值15分〕 脚手架〔总分值10分〕 基坑工程〔总分值10分〕 模板支架〔总分值10分〕 高处作业〔总分值10分〕 施工用电〔总分值10分〕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总分值10分〕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总分值10分〕 施工机具〔总分值5分〕 自评机构自评意见: 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自评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时刻: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资格证书 号码 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本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检查,附相应«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等。 2、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施工企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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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年 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
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刻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及分值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总分值100分〕 安全治理〔总分值10分〕 文明施工〔总分值15分〕 脚手架〔总分值10分〕 基坑工程〔总分值10分〕 模板支架〔总分值10分〕 高处作业〔总分值10分〕 施工用电〔总分值10分〕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总分值10分〕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总分值10分〕 施工机具〔总分值5分〕 自评机构自评意见: 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自评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时刻: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资格证书 号码 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本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检查,附相应«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等。 2、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施工企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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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年 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表
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刻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及分值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总分值100分〕 安全治理〔总分值10分〕 文明施工〔总分值15分〕 脚手架〔总分值10分〕 基坑工程〔总分值10分〕 模板支架〔总分值10分〕 高处作业〔总分值10分〕 施工用电〔总分值10分〕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总分值10分〕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总分值10分〕 施工机具〔总分值5分〕 自评机构自评意见: 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自评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时刻: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时刻: 资格证书 号码 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1、本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检查,附相应«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等。 2、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施工企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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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1 安全治理 2 文明施工 3 脚手架 4 基坑工程 5 模板支架 注:1.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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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6 高处作业 7 施工用电 8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 施工机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时刻: 时刻: 项目自评小组人员: 时刻: 注:1. 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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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1 安全治理 2 文明施工 3 脚手架 4 基坑工程 5 模板支架 注:1.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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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6 高处作业 7 施工用电 8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 施工机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时刻: 时刻: 项目自评小组人员: 时刻: 注:1. 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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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1 安全治理 2 文明施工 3 脚手架 4 基坑工程 5 模板支架 注:1.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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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记录表〔施工企业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现场存在问题 整改情形 备注 6 高处作业 7 施工用电 8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 施工机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时刻: 时刻: 项目自评小组人员: 时刻: 注:1. 现场存在问题的填写方式按明细表的序号数字填写,如:安全治理检查评分表→安全
检查→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此项为扣分项的话,那么填写为:4-2,其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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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识别确认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总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差不多特点 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附后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 施工单位识别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确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业主单位直截了当发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单位填写施工总包单位一栏;
2、如工程无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一栏不用填写; 3、如工程无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一栏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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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增补名录识别确认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工程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方案变动 情形和缘故 附后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增补名录 施工单位 识别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确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 监督检查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单位为施工总包单位; 2、建设单位直截了当发包专业工程的,专业施工单位直截了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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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
施工进度 施工时期 检查情形 〔按施工进度所发生的重大危险源逐项填写〕 检查日期 检查人 年 月 日 整改措施 复查结论 复查人: 建筑师: -33-
〔工程整改通知书复印件粘贴单〕 -34-
〔工程停工通知书复印件粘贴单〕 -35-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复印件粘贴单〕 -36-
〔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粘贴单〕 -37-
〔工程整改落实情形回复单复印件粘贴单〕 -38-
重大危险源识别名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样范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纳专门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纳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纳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安全阻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 一样范畴
1、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形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4、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高墙、边坡、基坑、沟崖、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 5、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6、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毒治理。
7、施工现场的堆载、临时开挖、抗浮等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8、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冰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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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范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阻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担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纳专门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纳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专门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三〕可能阻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爱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操纵范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要求和程序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往常组织专家论证。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由总包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第一条 以下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治理的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论证会由施工单位主持,专家组应当由3名及以上单数且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人员以及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工程项目的人员不得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参加专家论证。
第二条 专家论证程序:
〔一〕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编制、审核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 〔二〕施工单位依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业特点,从专家库中聘请许多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三〕专家组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查阅相关资料。
〔四〕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⑴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以及工程监理审查是否齐全,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⑵荷载取值、运算模型、运算公式、相关技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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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⑶施工工艺、流程、方法等是否可行;⑷各种构造要求、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施工的差不多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⑸专家应当考虑和说明的其它内容。
〔五〕专家组依照论证情形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出论证结论,每位专家组成员在专家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论证结论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可行、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不可行等四种情形。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的,专家论证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档,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专家论证的专家组组成、专家论证程序和过程等实施监督,并录入监督档案。
第三条 论证结论为专项施工方案经局部修改后可行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专家论证报告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总包施工单位以及分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均应在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第四条 论证结论为专项施工方案需作重大修改或不可行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论证报告作出修改或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五条 已通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作出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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