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园路
1、 各种园路垫层按第一章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2、 各种园路面层、土基、整理路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 树池围牙按实砌长度以m计算;树池盖板、篦子以套计算,不同材料规格可以换算。 4、 绿地铁艺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高度以m计算。本定额绿地铁艺栏杆是按半成品考虑,不考虑制作只考虑安装。 (二) 园桥 1、 石结构:
① 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② 石桥面铺筑按m2计算,石塇脸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③ 园桥石作配件(如石栏杆、石栏板、石扶手、石望柱等)按《甘肃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石桥面的嵌缝已包括在定额内。 ④ 拱璇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⑤ 砖拱璇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 混凝土结构:
① 现浇和预制混凝土工程量除注明外,均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② 现浇混凝土柱墩的体积应按柱墩高乘柱的断面面积计算。柱墩高应自柱墩基上表面算至柱墩顶面
③ 现浇混凝土梁的体积应按梁长乘梁截面面积计算。当梁与柱来凝结时梁长应从柱侧面算起,当梁深入墙内,梁头、梁垫的体积并入梁体积内。 ④ 现浇混凝土桥洞底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⑤ 预制构件的接头灌缝,除杯形基础以个计算外,其他均按体积以m3计算。 3、 木结构:
① 木桥桩、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木桥面板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木栏杆制岸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② 木构件油漆按构件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三)假山
1、假山工程量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t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数。
2、假山的基础垫层按第一章项目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3、塑假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 (四)驳岸
1、人工打园木桩,根据设计桩长和梢径(小头直径)按原木材体积表以m3计算,桩长应为桩尖至驳岸地面的长度加截去的桩头长度之和。 2、石砌驳岸按实际砌筑石料以t计算。
3、岸坡整理以岸坡的长度乘以宽度(斜坡长)以“m2”计算。 4、护岸面层按设计图示的长、宽和厚以“m3”计算。 二、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中的园路、园桥适用于风景区、公园、住宅小区、单位庭院、休闲广场内的人行道路和步桥,不适用于以上场所的车行路桥。 2、路床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应另行计算。
3、园路卵石粒径是以4~6cm考虑的,如规格不同时,可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4、本章中的用砂铺筑定额如改用砂浆铺筑,扣除砂数量,增加水泥砂浆数量,人工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5、灰土垫层若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6、本章定额未包括的园路项目按《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7、边坡整理是指将自然的临水面的边坡、整理成设计要求的形状和坡度,包括±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清楚杂物,夯实成形。
8、人工驳岸是指利用不同材料,在湖边、河边筑成具有一定高差(指水底面和岸地面之间)的临水挡土墙,园林驳岸的常见结构,是由基础、墙身和压顶三部分组成。 9、砌筑驳岸时,需要修筑施工围堰,据实套用相应定额。
10、本章定额预制构件是以现场预制为主,与实际不同时,如发生构件运输费用,按《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11、混凝土园桥桥基是按混凝土桥基编制的,已综合条形、杯形和独立基础的因素,设计采用桩基时可按《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12、混凝土园桥的土方、垫层执行第一章定额项目。
13、预制混凝土望柱、栏杆、栏板、扶手等项目按《甘肃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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