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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配电箱技术要求

2024-08-20 来源:乌哈旅游


应急配电箱

1、执行标准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DL/T459-92(相关部分条文)。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637-1997(验货依据)。

2、输入参数

(1)电压: ~380V/220V (-15%~+10%)。

(2)相数:三相四线+PE线。

(3)频率: 50HZ±2%(与市电一致)。

3、输出参数

(1)额定容量:见各配电柜系统图。

(2).输出波形:正弦波。

(3)电压:~220V±5%(正常时与市电一致)。

(4).频率:50HZ±0.5%。

(5).切换时间:不大于0.25s。

(6)负载特性:适用于混合负载。

4、蓄电池组

(1)根据应急电源柜额定功率配置电池容量,电源柜在额定负载容量下的应急供电时间不小于90分钟。

(2)应采用寿命不少于8年的免维护密封蓄电池。

5、充电装置和监测控制电路

(1)5KW以上的电源柜应设专用模块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1.1、对每只蓄电池充电端电压能自动修正补齐,以保证每只电池均能充饱,保护蓄电池组。

1.2、充电电压能按充电初期、均衡浮充等几个不同的充电过程自动调整,以保证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1.3、充电装置设有自动温度监控功能,并有防过充电和过放电保护及显示。

(2)设有电压自动巡检电路,能显示每只电池实时电压值。

(3)出现充电装置温度升高或过压、过流等故障,能自动报警和保护。

6、逆变器、充电器

(1) 逆变器及充电器等控制装置应设防护外壳,以防止灰尘、水滴等侵入(5KW以 上应分设外壳)。

(2)逆变器负载效率不应低于90%,120%过载时能正常工作。

(3)充电器应保证有足够的电流输出(1KW及以下电源柜最大充电电流不小于5A, 1KW以上电源柜最大充电电流8A~10A),充电时间不大于24小时。

7、柜体要求

(1)柜体所用各种板材厚度δ≥1.5mm,并采用国内大厂生产的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防腐处理采用粉末静电喷涂。

(2)机柜内外表面应为计算机灰;正面应有门,便于检修;门上配备暗锁及相关配件;背面应有背板封闭。

(3)门与柜体之间用镀铬的钢制件的铰链连接;同时保证门的开启角度≥90°。铰链应满足:当门承受四倍于它的本身重量(但不小于10kg)的载荷时(载荷垂直向下加在门的垂直中心线上)铰链应没有永久的变形。

(4)柜体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30。

(5)柜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保证装在内部的元器件能保持原有的机械特性和电气性能,同时不会因吊装、运输等情况影响配电柜的性能。

(6)应保证机柜能方便地上、下进出线

(7)安装时,机柜内电池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通风散热距离。

8、内部元器件

(1)机柜内导体应选用优质铜材,导线选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两者的截面积应根据通过该电路的最大工作电流来选择,且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2)各种母线、主电路带电部件和接地金属构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严格遵循规范的相关规定。当某些部位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采用包扎绝缘处理。

(3)机柜结构应能保证在最大运行方式下,该处发生三相短路时的热稳定和动稳定;并且在故障消除后仍可继续正常工作。

(4)所有金属零部件除非本身具有防腐能力外,都应采取防腐处理,如:镀锌、镀锡、喷塑或其它方法。

(5) 内部元器件应符合其本身的制造标准,同时还应通过3C强制认证(国家有强制要求的)或CQC认证。3C认证、CQC认证和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元器件均应具有相应标志。盘厂在选用时必须严格审查每一种元器件的检测报告和相应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应留底备查。

(6)所有元器件均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进行安装;并且其安装与接线不应因相互影响而使功能受到损害。

(7)所有元器件除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达到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8)每个供货商采用的同一种元器件应统一品牌。

(9)断路器应在备选品牌中选择,但每个供货商采用的元器件应统一品牌。

9.1、塑壳断路器需满足:

9.1.1、分断能力:Ics=Icu且不小于35KA;

9.1.2、具有隔离功能;

9.1.3、进线塑壳断路器应具有辅助触头、报警触头及分励脱扣。

9.2、微型断路器需满足:

9.2.1、分断能力不小于10KA

9.2.2、具有隔离功能;

9.2.3、漏电开关采用电磁式;

(10)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需满足:

10.1、符合国标《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部分:多功能电器 第1篇:自动转换开关电器》(GB/T 14048.11—2002)或IEC60947-6-1,并提供国内或国外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给盘厂备查;

10.2、开关型式为PC级,极数为4P;

10.3、使用类别至少为AC31B;

10.4、提供开关位置辅助接点;

10.5、开关主触头可承受100%额定负载。在熔断器保护下,不同电流等级的开关可承受标准规定的相应的短路耐受电流。

9、其他

(1)电源柜噪音:不大于55dB。

(2)电压、电流等电气参数显示装置采用LED或LCD。

(3)柜内应设RS232/RS485接口,通过该通讯接口可以取得应急箱主要运行参数,并免费对业主开放通讯协议。

10、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

(1)本招标文件有选型范围要求的元器件选择情况。

(2)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3)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交货前向业主出具主要元器件的购买证明。

(5)按全部解体检修用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1、试验

(1)投标人应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型试试验报告。

(2)每一台应急电源柜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只有当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合格,且全部出厂试验项目合格后才能出厂交付。

(3)应急电源柜在到达现场后,由安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验收试验,卖方协助参加。试验结果应与产品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结果或其规定值相符。

12、为满足消防强启和反馈动作信号的要求,应急照明柜内增设消防联动模块及中间继电器,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DC24V控制电路与上述~220V强电联动控制电路之间设一个交、直流电压转换的接口模块,即双切换盒或交、直流电路切换继电器盒,以实现强弱电控制电路间交、直流电压转换功能。另外,为实现此转换功能还要在电源柜内设配套的

直流24V、2A稳压电源板。

(2)有双切换盒或继电器盒实现应急电源柜强制启动功能后,还应在柜内增加中间继电器,利用其信号触点才能将动作和运行状态反馈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远方的消防控制室内显示,同时实现在就地(电源柜内)声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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