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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2020-11-18 来源:乌哈旅游
资料管理

一、工程资料管理的机构设置:

各项目部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及与与总部档案管理的接洽。

二、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资料档案的组成

1.立项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变更会审纪要及变更批复、相关会议纪要等。

2.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扩初设计文本、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职能部门审批文件:规划方案批准意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保审批意见、人防部门批复、消防建审意见、交警部门意见、绿化审批、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等。

4.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订货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及其他合同。 5.监理文件 :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月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总结等。

6.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资料: 各专业工程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联系单、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测试及调试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7.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

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综合竣工图及各专业竣工图等。 8.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 :各职能部门消防、环保、规划、市政等验收合格批准书、建委备案证明等。 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资料的收集与保管

1.上述资料中,第7、8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在施工前及工程竣工后全数移交我处。

2.项目部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至竣工期间,应及时的向设计、施工及各相关单位索要工程图纸、资料档案,以便日后工作所需,并有义务积极配合、及时将相关的各种工程资料提供给公司各部门。 3.资料管理人员应从建设工程立项起,向实施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收集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及时收集建设项目工程准备、建设、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及我院具体情况和需要提供各种施工文件、图纸及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并完整。 4.资料管理人应做好资料图纸收发登记及管理:

(1)公司机关人员因工作需要,说明查阅目的和内容,即可查阅相关的开放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可摘录和复制。

(2)其他部门和单位查阅重要工程档案,须相关领导同意证明,必要时提供领导审批,方可查阅。

(3)建立文件签收制度,在签收重要文件、合同、会议纪要、联系单、预决算书等工程资料时,需收件人签字,登记工作单位、签收时

间及份数。凡因工作需要借阅工程资料时,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妥善保管图纸、资料,并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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