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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

2020-12-23 来源:乌哈旅游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 工程施工安

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和内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由 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检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前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停工整顿。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对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7、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甲方负责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9、监督检查乙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 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验收情况。 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施工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 同志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所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同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并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

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 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封闭式围墙板,在大门口设置“七牌一图“,并在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9、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

10、乙方应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1、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

可靠。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使用塔吊作业,吊物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认真配 使用塔吊作业吊物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3、乙方在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如因工人使用不当或不使用安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14、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15、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合同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因拖欠工资所引起的各种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清理出场。

1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应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8、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 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五、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投资额的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5、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六、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参与调查。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合同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标准为准。

八、 补充条款:

1、乙方按甲方要求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及证件,否则除承担全部责任,还要承担上级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2 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后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建设单位(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

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保证宁夏石嘴山东方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望各施工单位能够遵照执行: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违反者,每例罚款当事者50元。

2、施工现场区域禁止吸烟,违反者罚款50-100元。

3、在生活区、施工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如发现随地大小便者,罚款当事人100-500元。

4、宿舍范围内的一切生活设施必须摆放整齐,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乱扔,如发现宿舍范围凌乱,垃圾乱扔者,对当事人或其所在队伍进行处罚。

5、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运输地点堆放。禁止垃圾从楼内随意往下到。严禁垃圾乱堆、乱放、无人处理,如有以上情况者,处以该施工队1000-20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安全维护栏杆、围墙板及防护设施严禁拆除或破坏,如有特殊情况时,可向发包单位申请处理。如发现私自拆除或破坏者,处以当事人或单位罚款10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两单位打群架,每方处以1万元的罚款,责任方另计;两人打架,每人罚款200元,责任人另计。 8、在施工现场内偷盗者一经发现,对个人处以偷盗财产的200倍罚款,且处以该单位至少2万元的罚款。

9、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禁止挪作它用,违者罚款200元,损坏者处以1~10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周围十米处,禁止停放车辆、堆码东西。禁止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和乱码东西,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1、禁止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灯泡,电线拉设、灯具安装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禁止在电线上搭凉衣物,违者罚款100~200元。

12、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做饭、保温等,违者罚款1000元。 13、特殊工种(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等)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200元。

14、认真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做到“四不动火”,即,不见有效的批准动火申请单不动火;未经认真检查逐条落实防火措施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在场不动火;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不动火。无合格的动火审批手续不得动火,违者罚款100~500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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