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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执行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20-03-05 来源:乌哈旅游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执行程序)模拟试卷2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刘某住某市东城区,肖某住某市南城区。2009年3月5日,肖某与刘某在西城区签订了借款协议,肖某向刘某借款50000元,2010年3月5日还款。二人在北城区公证处对该借款协议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3月5日肖某未按期还款,刘某以公证书为依据分别先后向东城、南城、西城、北成四区法院申请执行,各区也依次受理了本案,则本案应当由哪一个法院执行?( )

A.北城区人民法院 B.西城区人民法院 C.南城区人民法院 D.东城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作担保

C.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可见,执行担保不仅可以由被执行人以自有财产为之,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所以B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哪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A.公民王力应当履行将堆放在邻居陈升家门口的煤球搬走的义务 B.教师林峰应当履行到大业考研政治辅导班讲课的义务 C.歌星张琳琳应当录制歌带的义务

D.工匠于海燕应当履行加工玉器的义务

正确答案:A 解析:《执行规定》第60条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对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他人完成,因完成上述行为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经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BCD三项属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因而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4. 下列哪一个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不由某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 A.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二审由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乙拒不履行判决,甲申请执行

B.王某因侵犯发明专利权被某市专利局罚款1万元,专利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李某因违反海关法被某海关罚款1万元,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一个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甲诉乙的合同纠纷由该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其判决的执行应当由一审基层人民法院负责,所以A是正

确答案。B、C的依据在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和《行诉解释》第85条。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5. 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和解协议无效,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B.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C.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应执行回转

D.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民诉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

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据此,本题中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甲无权反悔请求恢复执行程序。故选D。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6. 甲和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由甲向乙支付5万元货款,乙申请强制执行,经查甲没有支付能力,但甲对丙有到期债权6万元,乙则申请法院对丙执行,法院对丙发出履行通知,丙提出异议说自己只有3万元,其他的没有能力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B.法院只能对丙执行其未提出异议的3万元 C.法院可以对丙强制执行6万元 D.法院可以对丙强制执行5万元

正确答案:D 解析:《执行规定》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丙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履行部分,不属于有抗辩效力的异议,法院仍然可以对其强制执行,但只能执行

乙的债权部分即5万元,因此本题答案为D。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7.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发现民事执行根据确有错误的案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

A.执行人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

B.执行人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C.据以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D.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可自行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故选项C为正确判断。又根据《民诉意见》第258条的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故选项AB为正确的判断。根据《民诉意见》第261条的规定,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符合本题要求的答案应为D。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8.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B.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张某的房屋

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A 解析:《民诉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9. 甲信用社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信用社败诉,归还乙公司100万元。甲信用社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对该信用社采取了以下强制执行措施:(1)冻结被执行人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1000万元;(2)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款100万元;(3)扣押被执行人一部价值100万元的轿车;(4)查封被执行人的营业场所。下列选项中哪项的列项均为不正确的执行措施?( )

A.(1)、(2) B.(1)、(3) C.(3)、(4) D.(1)、(4)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执行规定》第34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因此,选项D符合本题题意。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0.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案外人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提出异议的,受托法院应当及时将案外人的书面异议转交委托法院处理。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执行或驳回异议的裁定,并通知受托法院。”本题中D区法院作为受托法院,

对于案外人有关执行根据的执行异议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力,而应当转交给委托法院B区法院处理。所以应当选B。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1.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被执行人钱某已完成但尚未发表的小说《岁月之歌》采取扣押措施 B.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

C.在对李某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将其无偿借用的李某的摩托车交给人民法院保管

D.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为了办案需要,在情况紧急时,将扣押的被执行人乔某的本田轿车开出,并及时归还

正确答案:C 解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5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故A项错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故B项错误。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15条规定,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故C项正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12条规定,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2. 下列关于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

A.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项进行审查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C.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形下,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变卖

D.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正确答案:A 解析:《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因此,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是否执行事项的审查,也即是对仲裁裁决效力的审查,法院应组成合议庭。故B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可知C正确。《民事诉讼法》

第246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D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3. 张山和王海二人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山赔偿王海2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山未履行判决。王海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山突然心脏病发死亡,留有遗产一套房屋。张山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张小山不愿继承张山的遗产。法院应该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将张小山列为形式上的被执行人,执行张山的遗产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直接执行张山的遗产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274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4. 甲因乙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向其支付30万元货款的义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冻结了乙的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其库存货物。法院采取了上述执行措施后,丙持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26万元的调解书,丁持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还未产生执行效力的20万元的支付令,戊持人民法院制作的由乙向其交付50台电脑的生效判决书,已持有乙亲笔书写的“借己6万元钱”的借条申请参与分配,上述人员( )有权申请参与分配。

A.丙 B.丁 C.戊 D.己

正确答案:A

解析: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满足多数债权人的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债权人有权与申请执行人一起,共同参与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制度。在本题中,丙有权申请参与分配,因为丙已取得作为金钱执行根据的调解书。丁、戊和己无权参与分配,因为丁取得的是还没有执行效力的支付令。己享有金钱债权,但其金钱债权尚未取得执行根据,而戊虽然取得执行根据,

但是其享有的是物的债权,都不能参与分配。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5.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

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D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6.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了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法院欲向丙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应该如何进行?( )

A.法院可以依职权向丙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B.法院可以依职权向丙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C.法院可以依乙的申请,向丙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D.法院可以依甲的申请,向丙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正确答案:C 解析:《执行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可见,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无权自动启动该措施,故A项和B项错误。同时因为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所以选项D也错误。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7.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B.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应该准许

C.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D.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正确答案:C 解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所以A选项错误。第10条第2款规定: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选项错在“应该”二字,应为“可以”。依据该解释第25条规定,C

选项正确。第33条规定: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8. 某项公证债权文书在被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撤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必须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回转 B.人民法院只有在公证机关要求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回转

C.人民法院在得知公证债权文书被撤销后,立即裁定执行回转

D.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公证债权文书错误的,即使该公证债权文书没有被撤销,也可以执行回转

正确答案:B,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民诉意见》第275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0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对于公证文书,可以适用执行回转,但是

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因此A项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19. 华夏公司拖欠西美公司服装款180万元。西美公司多次与华夏公司交涉还款事宜未果,遂将华夏公司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华夏公司在半年内还清180万元欠款,原告西美公司放弃利息。调解书送达半年后,华夏公司仅还款100万元,尚欠80万元。西美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华夏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已无力清偿债务。后查明庆林公司曾拖欠华夏公司货款40万元,此时,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

A.可以依华夏公司的申请向庆林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B.可以依职权直接向庆林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C.履行通知送达庆林公司后,庆林公司不予理睬。20天后,人民法院直接将庆林公司一套价值48万元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

D.可以在发出履行通知的同时,将庆林公司一辆价值40万元的汽车予以扣押

正确答案:A,C 解析:《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故A项正确。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故C项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0. 2009年6月,零度公司持一张可口公司应向其支付88万元设备款的生效仲裁裁决书,米吉公司持一张可口公司应向其支付99万借款的经公证的借款合同,合明公司持一张可口公司应向其支付100万货款的生效判决书,分别向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偿

B.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受偿

C.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法律文书生效的先后顺序受偿

D.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正确答案:A,B,C 解析:《执行规定》第8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中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中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如果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应当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

后顺序受偿,所以D项正确,答案为ABC。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法院的处理方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被执行人百合天使礼品店是张艺、孟瑞云、焦丽合伙开的,在执行过程中,百合天使礼品店向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宝贝礼品店,则法院裁定宝贝礼品店为被执行人

B.被执行人三阳服装厂是严路路个人投资的企业,现发现该服装厂无法清偿所欠债务,则法院裁定执行严路路的个人财产

C.被执行人佳宝公司为法人,在执行过程中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则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

D.被执行人贾鑫因交通事故死亡,留下遗产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则法院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贾鑫的妻子和儿子,如果在遗产范围内无法清偿,则法院裁定执行贾鑫的妻子和儿子的财产

正确答案:A,B 解析:《民诉意见》第273条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所以选项A正确。第272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所以选项B正确。第271条规定: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9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所以选项C错误。第274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所以选项D错误。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2.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

A.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追索赡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D.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

正确答案:A,B,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故A、B、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

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D项不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3.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B.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C.强制执行的情况可以不制作笔录

D.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才能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得自行执行

正确答案:A,D 解析:只有内容确定,同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才可能有必要被执行,否则就不存在对该法律文书的要求和内容进行执行的问题,所以A项是正确的。B项涉及执行管辖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可见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不一定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故B项错误。C项和D项涉及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依《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的规

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由此可见,强制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依法进行,当事人不得自行执行,这是因为强制执行是国家行使强制执行权的活动,该权利具有公权性和强制性。同时强制执行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以备日后审查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和程序是否合法时使用。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故选AD。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4. 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1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1个月后王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屋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

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据此,CD当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5.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执行规定》第61条第2款规定:“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A项错误。第62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B项错误。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C项错误。第68条规定:“在

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故四项皆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6. 东莱公司诉希区公司支付货款一案,希区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东莱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希区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希区公司的执行担保须经东莱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批准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希区公司应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作担保

C.希区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东莱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东莱公司发现希区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8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故B项错误。《执行规定》第86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故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8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故D项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7. 某报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后,该报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报社负担

B.对该报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拘留 C.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名誉权解答》第11条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AB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往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D当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8. 关于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B.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2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C.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D.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调查核实

正确答案:A,C,D

解析: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32、35条规定,可知ACD正确。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

前1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B错误。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29. 以下关于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其与乙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50万元债务减少为4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1个月后,乙公司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则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B.丙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丙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C.丁某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还未执行,此时丁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戊公司诉己公司支付贷款一案,己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戊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己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正确答案: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A错误。根据《执行规定》第76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

财产,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D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0.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解析:法院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B错误,应选。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首先,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也要经过执行程序;其次,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所以CD错误。A的说法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31.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 )

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 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

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和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并以其财产支付该费用……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

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

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2.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正确答案:C,D 解析: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3. 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

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A,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

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徐某诉陈某离婚一案,县法院于2009年12月判决准予徐某与陈某离婚,儿子陈亮归徐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于2010年3月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陈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儿子陈亮送到陈某父母家中藏起来,不让徐某与儿子见面。徐某于2010年6月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帮自己把儿子要回来。据此,请回答下列(1)一(3)题:

34. 本案中,对于二审判决,哪一级法院有执行管辖权?( ) A.县法院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县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正确选项为A。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5. 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陈某表示自己没钱,但李某欠其3000元钱并已到期,可以申请执行其债权。李某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对李某强制执行

B.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对李某强制执行

C.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不应对异议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对李某强制执行

D.如李某提出自己也无履行能力,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D

解析:根据《执行规定》第63条的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故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者与申请

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故选项D正确。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36. 如果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陈某因病在家,已3个月没有收入,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表示不撤回执行申请,但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终结执行 B.中止执行 C.暂缓执行 D.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B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知识模块: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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