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
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所有车辆
三、 管理制度
1、 司机行车规定
1.1 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
门主管核准、交由综合部批准后方有效。
1.2 车辆返回或出行前,司机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以确保车辆正常 运行。
1.3 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
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1.4 司机行车外出,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放行,未经批准,不得私
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1.5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去其
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自己的去向和所需时间,
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6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
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其部门主管反应。
1.7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
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9 司机应该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四、奖罚制度
1.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
2.不服从车管部门安排的,一次罚款20元。
3.对工作怠慢,不服从制度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
附: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所纰漏及时改正并及
时生效。
综合部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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