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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2021-10-06 来源:乌哈旅游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第9号令)以及省、市、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9号令《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方式市场化、管理方式契约化的新趋势,指导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通过平等协商的形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丰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内涵,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协商的内容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变动幅度;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5、工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工资协议生效的起止日期;

8、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的原则

为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达到理想的协商效果,协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同时参考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平等原则。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职工也不应过度考虑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

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劳资双方的承受能力等情况。

4、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创造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步骤安排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企业工资分配方式的重大转变,必须以稳定为前提,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办法积极稳妥地依法推行。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 准备阶段( 10月 5 日——10 月 15日)。进行宣传发动,提出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察学习。

(二) 实施阶段( 10月 16日—— 11月 5日)。企业行政方和工会共同制定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方案,主要是确定协商代表的产生办法、工资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地点和程序;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或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召集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将协商达成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订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包括协议说明及有关材料)由企业按规定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备案,并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协议依法生效。

(三)总结阶段( 11月 6日—— 11 月 20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职工对工资协商意见,总结协商工作经验,为下年度工资协商打下基础。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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