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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开放式基金的非系统性风险及治理

2020-04-26 来源:乌哈旅游
浅谈开放式基金的非系统性风险及治理

【摘要】:

随着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快速发展,由于市场的不成熟,开放式基金的各类风险也不断暴露出来,对于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的研究也逐渐受到我国基金管理人的重视。本文从当前国内证券市场中开放式基金的发展现状出发,结合部分现实风险案例对当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并从加强行业监管、引入VaR模型管理等行业风险防控,以及加强基金资产流动性管理、降低管理风险、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提出相应风险治理举措。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治理

【正文】:

开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基本形式之一,也是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目前,美国、英国以及我国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而我国自2001年9月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后,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此后,开放式基金逐渐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市场发展的方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规模无论是基金数量还是基金资产规模都有了迅猛发展。我国开放式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而孕育期发展的我国证券市场本身也只是一个初具规模、各方面机制还不太健全的新兴证券市场,在这样一个尚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设立的开放式基金无法不面对这些现实,面临着一些非系统性的风险,从而对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我国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治理的必要性

证券市场有句名言: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开放式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作为一种投资理财工具,在投资过程中势必会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即风险的影响,造成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开放式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和其非系统性风险的可控性,决定了我国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治理的必要性。

(一)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市场重要性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数据(2013年09月)》显示,截至2013年9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85家,其中合资公司45家,内资公司40家;管理基金资产合计38501.67亿元,其中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28053.44亿元,非公开募集资产规模10448.23亿元。而在1450只公募基金中,开放式基金数量为1330只,资产规模达到了25735.51亿元(注1)。开放式基金资产的规模远远超过封闭式基金和非公募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2013年9月)》显示,至2013年9月末,我国的基金销售机构已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在

华外资法人银行82家;证券公司98家;期货公司1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25家(注2)。并且各基金管理公司也开展了各自旗下基金产品的网上直销和理财中心直销。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2012年度)》显示,截止2012年末,截至2012年底,我国开放式基金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总数122717.42万户,其中统计期末基金账户数中持有基金份额的有效账户数为7635.71万户,个人有效账户7630.14万户、机构有效账户5.57万户(注3)。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开放式基金已在我国的基金业发展甚至证券市场发展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资产管理规模庞大,涉及的从业人员众多,基金投资人中个人群体占比大。因此,任何一只开放式基金的管理、运作出现问题,在对其所管理的巨额资产带来风险或损失的同时,还将对所属基金管理公司、各类代销机构、以及庞大的投资人群体产生重大影响。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爆发在严重影响投资人利益的同时,不仅对我国证券基金市场会造成严重影响,也将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二)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可控性

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来源是非全局性的,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市场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是一种可分散风险,理论上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操作进行防范并化解。因此,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防控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建立良好的开放式基金风险控制体系,使开放式基金能够健康稳健的运行,不仅对开放式基金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非常关键,而且对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健发展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国开放式基金还处于成长阶段,很多管理体系还在不断完善,鉴于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可控性,建立良好的非系统性风险控制体系、规范运行操作,促进开放式基金健康稳健发展更显得尤为重要。

现阶段,我国社会资金尤其是居民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除了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外,基本都集中在信托、银行理财和基金投资。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2013年3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0.13万亿元(注4);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编发的首份行业报告《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我国理财资金余额达到9.92万亿元(注5)。而同期开放式基金2.57万亿的资产规模与信托、银行理财相比,差距甚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快速发展,各类非系统性风险也不断暴露出来,甚至有些风险案例已对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地负面影响。因此,对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治理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

(一)资产配置不合理、“帮忙资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约中,为了避免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基金而危及基金的操作,都会制定有限制性赎回(巨赎)条款,规定某日赎回金额占基金总资产净值超过某一比例时,基金管理公司有权暂时停止投资者的赎回,此时,基金投资者需要承担基金投资不能及时变现,以及后续赎回日单位基金净资产下跌的风险,这就是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1.开放式基金资产配置不合理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为了追求基金资产的高收益,在投资组合配置中往往会减少对现金、国债和其他短期债的配置比例,此举势必会造成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如果遇到股市暴跌或者长期熊市,由于缺乏可以弥补损失的反向操作工具,投资者信心动摇,就可能出现大量的“赎回”要求,造成投资基金资金流失,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无力支付“赎回”资金。

当某只基金因投资者的资金需求出现大额赎回乃至巨赎情况时,如基金资产的流动性不足,势必导致出现基金资产中股票、中长期债券等流动性较低的投资产品的迫售,变现价格必然低于预期,并且因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的异常波动影响证券市场中相关投资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整个基金的净资产。同时,当某项利空因素使恐慌性卖出市场出现时,卖盘远大于买盘,股票乏人承接,基金投资者大幅申请赎回,但在市场上又无法卖出股票,此时也会发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2.开放式基金发行中“帮忙资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现阶段的新开放式基金产品发行时,因一味追求规模效应,新发认购时大多会出现“帮忙资金”现象,在基金成立封闭期结束打开赎回时,如果帮忙资金的规模较大,一旦立即撤出,申购资金又更不上,新基金很有可能会面临清盘的边缘;同时,在引入较大规模的帮忙资金时,也不可避免的会大幅增加基金公司的运作成本,大量“帮忙资金”因无法有效用于投资,还会摊薄真正的资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不利于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013年8月2日,成立不到半年的工银瑞信安心增利A每日更新公布的净赎回上限仅为500万元,安心增利B类货币基金的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都赫然显示为“0”。2013年3月28日,安心增利成立时两类份额的规模合计27.5亿元,二季报显示其规模仅剩1.4亿元,如今其B类份额已经看不到收益、A类份额赎回上限仅为500万元,我国基金法的巨赎控制标准为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由此计算,成立4个多月后,该基金正在陷入被赎回殆尽,或许只剩下几千万元规模的困境。工银瑞信安心增利没有公布投资人结构,但是知情人士透露,正是发行时走了传统货币基金的老路,找了大量机构资金帮忙冲规模,在封闭期结束后机构投资者退出时出现趋同效应,普通个人投资者一而再再而三遭遇赎回失败,恶性循环下才导致目前这一窘境的出现(注6)。

不仅仅是工银瑞信,此前招商等基金公司保证金理财货币基金也曾出现过类似的问题,一度连续三天左右触及赎回上限,部分投资者赎回失败。开放式基金固然有申赎灵活、流动性高的特点,可一旦出现类似赎回失败的情况,不仅流动性荡然无存,还将影响到基金投资者对基金资产安全性的担忧,进而导致“挤赎”,陷入恶性循环,这正是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真实体现。

(二)管理人才缺失、资产配置不合理产生的管理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资产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投资人的资产收益状况,从而对投资人带来的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投资水平及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影响着开放式基金的业绩水平。

1.开放式基金管理人才的缺失产生管理风险

我国开放式基金行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还不长,故而有着丰富经验的投资人或基金专业人才还很匮乏。基金公司投研部门规模小,其市场调研能力还不足以支持基金经理的基金运作需求;有丰富投资经历的基金经理严重匮乏,有些基金公司的新任基金经理甚至仅有2、3年的证券从业经验,真正对基金运作有深入理论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的专家更少。专业人才匮乏,投资经验和投研能力不足,势必造成基金产品从设计伊始即存在一定缺陷,导致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能力不足,甚至出现基金资产亏损。

根据天天基金网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29日,剔除当年成立的次新基金后,按照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计算,523只偏股型基金中,共有484只基金取得年内正收益,其中,363只基金涨幅超过10%,涨幅超过20%有186只。甚至有14基金涨幅超50%。其中景顺长城基金旗下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以90.01%的年内净值增长率获得冠军,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基金则位列榜眼,其年内净值增长率为89.84%,探花则被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夺得,其年内净值增长率为81.05%(注7)。

同时,近40只业绩较差的基金至2013年9月末还处于负收益。年内下跌超过10%的基金有10只,其中易方达资源股票基金年内下跌21.49%;华宝兴业资源下跌19.43%,交银主题精选、东吴行业基金和中欧中小盘跌幅均超过15%(注8)。在同样的外围市场环境下,年内基金业绩排名首尾相差超过100%,业绩相差如此之大,也是自2007年以来首次出现。

2.开放式基金资产配置不合理产生管理风险

下表列举三只主要从事资源投资的开放式基金相关数据(数据取自相关基金公司公告及天天基金网):

基金名称 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资源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于中国经济处于宏观变革期以及对资本市场未来持续、健康增长的预期,处于稀缺状态的资源凸现其强大的经济价值,相关上市公司体现出较好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根据研究部的估值模型,优选各个行业中具有资源优势的上市公司,建立股票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持续增值,并力争创造超越业绩基准的主动管理回报。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013年9月末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股票名称及比例(%) 中国石化 9.89 凯美特气

9.80 康美药业 4.87

中国神华 9.64 亚盛集团 4.29 东阿阿胶 3.82

阳泉煤业 5.24 金宇集团 4.03 歌尔声学 3.55

中煤能源 4.32 海正药业 3.55 保利地产 3.39

厦门钨业 3.86 海特高新 3.53 汤臣倍健 3.19

广汇能源 3.80 一汽轿车 3.52 科伦药业 3.10

兰花科创 3.73 长亮科技 3.44 上海凯宝 3.08

通宝能源 3.67 三一重工 3.22 苏宁云商 3.01

驰宏锌锗 3.67 长春高新 2.83 东方园林 2.90

潞安环能 3.62 通源石油 2.67 华东医药 2.85

2013年收益率(截止2013年9月末) -21.49% 28.53% 17.78%

通过上述开放式基金收益排名数据和部分开放式基金三季度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2013年1至9月,同为重点投资资源类股票的三支开放式基金,易方达资源的基金资产重点配置了煤炭能源、有色金属等资源行业股票,收益不仅为负值且排名开放式基金末尾;宝盈资源和景顺长城资源的基金资产在对资源类行业股票配置的同时,还大量配置了信息技术、医药生物等行业股票,产生了较好的收益。对经济热点、市场热点的了解和掌控的不同,直接造成了同一类型的三支开放式基金的收益率差异。

不同基金公司内部投研团队、基金经理甚至同一基金公司不同投研团队、基金经理之间对证券市场的投研能力、投资策略、投资经验的差异较大。不少基金经理在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时并没有充分采用分散化投资去分散非系统风险,而是选择了集中持股来意图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当然也可能有基金经理不具有较好的选股能力,无法分散基金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

(三)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产生的道德风险

开放式基金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指基金经理人或管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做出的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在于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造成的基金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基金投资人对基余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的信息知情权不足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基金经理人有足够的余地来满足自身的利益而置广大基金投资人的利益于不顾。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是基金管理人谋求私利产生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

开放式基金有契约型和公司型之分,不管是契约型基金还是公司型基金,投资者都有行使自己权力的场所,在契约型基金下称作基金持有人大会,在公司型基金下称作基金股东大会。我国现阶段的开放式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虚置,实际效果不佳,对基金管理人缺乏有效监管。同时,我国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存在很大问题。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基金经理往往集研究、管理、交易三大职能于一身。而基金公司内部的稽查监察部门往往隶属于总经理,而不是隶属于董事会,由于缺乏独立性,很难达到真正稽查监察的目的。同时由于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时间不长,一些基金管理人员投资水平低下且缺乏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基金经理私自进行个人交易的现象屡禁不绝。

由于缺乏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控制,导致从业人员易发道德风险,最突出的就是基金管理人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道德风险。

1.关联交易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由于投资人的目标是追求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而基金管理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的货币收入和职务收入的最大化,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在基金管理人对资产的处置具有实质权利的情况下,由于基金投资人不能对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从而产生基金持有人和管理人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人即内部人在投资决策中将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关联交易。

开放式基金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另一种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各基金之间的交易。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主要包括:(1)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自营盘之间的交易,通过这种交易可以转移利润。(2)基金管理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其控股股东证券公司在新股承销、增发和配股过程中提供某些支持,减少控股股东的承销风险。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一般表现为用一个基金的盈利来填补另一个基金的亏损。这种关联交易既可以发生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与所管理的代客理财账户(比如全国社保基金的专户)之间。

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并且会造成开放式基金净值和收益的价格信号功能扭曲变形,导致基金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基金的真实情况,造成投资决策困难。

2.内幕交易——“老鼠仓”现象产生的道德风险

老鼠仓(Rat Trading)是指基金管理者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而参与基金投资的机构和普通“基民”的资金则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险,这显然会对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为防控该类事件的发生,我国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

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2013年9月6日,证监会通报了博时基金马乐老鼠仓事件。对于涉案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基金信息,先于基金买入股票76只,两个账户涉及金额分别为10亿元和3000万元,获利近2000万元,这可能是国内公募基金史上最大的老鼠仓。证监会认为,博时基金对管理人员管理存在缺失,缺乏对出境、通信等的监控,考勤出差存在漏洞等,对旗下基金异常交易情况存在监控不足,并决定对博时基金采取责令整改六个月等措施,暂停受理该公司所有新产品、新业务申请(注9)。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已经有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原南方基金基金经理王黎敏、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和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等10人涉嫌老鼠仓而被查处,其中4人承担刑事责任。基金老鼠仓现象的频现以及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损害了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也对当事基金公司乃至整个基金行业产生难以磨灭的恶劣影响。

开放式基金内部管理必须解决的最终问题就是基金管理人才尤其是基金经理的培养,基金管理人才的素质越高基金运作的风险越小,如若我国的基金管理人才大多是些没有专业管理水平或是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不仅会使投资人蒙受重大损失,也将会使我国的证券市场遭受灾难性冲击。

三、我国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治理举措

开放式基金非系统性风险的治理举措包括对整个基金行业的风险防控管理,以及针对前文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治理举措。

(一)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行业风险防控治理举措

1.完善开放式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放式基金的依法运作

基金行业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于开放式基金这一证券投资工具的大众性,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是防范开放式基金风险及其健康运作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世界各国(地区)普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金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依法对开放式基金采取相对严格的监管措施。从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等过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基金发展的历史分析,基金必须进行单独立法,以法律形式严格规范开放式基金的运作。只有建立一个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完整的投资基金法律体系,才能有效规范基金公司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推动基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引入民事赔偿机制

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明确民事责任和追究赔偿权利,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不论管理人还是托管人,一旦违反信托义务,并给投资者利益带来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则要以自有资产赔偿基金持有人损失。通过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追偿,提高其风险成本,迫使其主动开展风险防控,降低出险概率。

3.引入VaR模型

(1) VaR模型概述

VaR方法(Value at Risk,简称VaR),称为风险价值模型,也称受险价值方法、在险价值方法, 是指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在未来特定的一段时间内的最大可能损失。

近年来,国内外的风险事件不断发生,每次由金融机构所爆发的重大事件,都引起了社会对金融机构内部监管体系的担忧,而有关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监管问题则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有效的金融监管需要一种度量市场风险的统一尺度。由于VaR技术可以最大限度的比较与综合不同金融市场上众多金融产品的风险水平,从而为国际金融监管当局确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供依据,VaR技术也就成为统一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发展方向,广泛地应用于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委员会在1995年4月发布的文件中,就同意具备条件的银行可以采用内部模型为基础计算市场风险的资本金要求,并具体介绍了VaR模型及其用于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合理性。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1997年1月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及时披露关于其金融衍生工具建议风险的量化信息,VaR方法是可以采用的三种方法之一。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制定的FAS133号准则于2000年6月开始实施,也鼓励及时计算并披露VaR等风险的量化信息。

(2)VaR的风险管理应用体现

①用于风险控制。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及非金融公司采用VaR方法作为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手段。利用VaR方法进行风险控制,可以使每个交易员或交易单位都能确切地明了他们在进行有多大风险的金融交易,并可以为每个交易员或交易单位设置VaR限额,以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出现。如果执行严格的VaR管理,一些金融交易的重大亏损也许就可以完全避免。

②用于业绩评估。在金融投资中,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交易员可能不惜冒巨大的风险去追逐巨额利润。公司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必须对交易员可能的过度投机行为进行限制。所以,有必要引入考虑风险因素的业绩评价指标。

③估算风险性资本(Risk-based capital)。以VaR来估算投资者面临市场风险时所需的适量资本,风险资本的要求是BIS对于金融监管的基本要求。通过确立适足的风险性资本与 VaR值之间的关系,可防止公司发生无法支付的情况。

VaR模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简洁、有效的风险计量和管理工具。将VaR模型引入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管理,不仅会加强基金公司、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投资基金风险的计量和管理,也必将会促进开放式基金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治理举措

1. 加快完善证券市场交易机制和丰富投资品种

首先,在硬环境方面,开放式基金对流动性的要求较高,它要求资本市场具有足够的广度、深度和层次。但以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现状来看,在这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开放式基金在这种流动性欠佳、市场波动性和系统性风险较大的投资环境中进行运作,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可想而知。其次,在软环境方面,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关于大宗交易、程序化交易、做空机制和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制度尚不健全,开放式基金缺乏赖以生存的制度性环境。在国外,基金经理人往往可以运用做空机制和股指期货等工具来防范风险。我国现行证券市场单一的交易机制和有限的投资品种均难以满足基金经理人投资及规避风险的要求,尤其是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因予以尽快完善。

2.保持合理的高流动性资产的持有比例

在开放式基金资产中应保持合理的国债和其他短期债券、现金等高流动性产品的持有比例。对开放式基金保持一定比例的备付金和债券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由于各国证券市场的成熟度不同,人们对开放式基金的认知度不同,基金赎回的表现也不尽相同,因而各国对开放式基金备付金比例的管理要求也不同,大多数都在10%左右。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修订)》规定,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上述办法中现金比例的标准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高,这仅为法律规定的最低水平。因此,开放式基金须留有保证日常赎现的现金,保持一定比例的债券资产,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持有比例。基金公司可通过投资者赎回率、投资者认购率、投资者平均持有时间和基金流动资产比率等指标来制定基金流动资产比例。

3.控制新基金发行规模

控制新发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规模,不再一味图大,在基金发行时引入“到点成立”,即《基金法》规定新基金成立的最低标准2亿份、200人(场内可交易基金是1000人)。通过基金新发规模的控制,在减少基金发行中“帮忙资金“的同时,提高基金发行效率,大大缩短从基金新品研发到正式募集成立的时间,使基金更为方便灵活的择时、择市发行,紧跟市场热点,在减少发行成本的同时,小规模基金的资金入市更方便,提早运作也可以提早产生效益,基金资产的盈利概率必然增加,增加投资人长期持有概率,减少基金成立后的短期集中赎回风险。

4.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

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均允许银行向基金提供短期贷款。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运营的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

目前最有可能与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信贷关系的银行应该是各基金的托管银行,这些银行不仅资金实力雄厚,而且对所托管基金的合规性经营、风险监督具有监控和上报职责,所以

能够适时了解所托管基金的基本情况和风险状态,并及时向基金提供贷款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

(三)我国开放式基金的管理风险治理举措

1.做好对开放式基金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的系统性培养

证券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受到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市场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素质的影响。人才的素质越高,基金运作的风险越小。因此,在加强与国外同业交流互动、引进国外基金公司开展合作的同时,应重视对国外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国内从业人员的培养,建立科学、系统的基金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并完善基金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基金经理群体制度,形成可流动的专业基金人才市场,这是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减少投资失误的有效措施之一。

在快速提高基金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岗能力的同时,将投研部门置于基金公司最核心的位置,对其进行资源倾斜,有助于提升基金资产的投资成功率和盈利能力。

2.优化开放式基金产品投资配置

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组合是分散开放式基金风险的重要途径。在开放式基金发行前的产品设计时就应重视分散化投资,通过分散化投资可以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避免单一类型投资所产生的风险无法分散的弊端。

分散投资的原则具体包括:投资行为的分散、投资时间的分散和投资地区的分散,所以投资组合中应组入不同期限的债券和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股票,同时要在投资时间和投资地区上进行分散,尽可能实行多样化投资。基金管理人还应该不断关注证券市场的走势和投资组合的风险,适时调整投资组合中所持不同风险的资产比例,使投资组合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在研发基金产品、制定基金投资范围、设立投资股票池等环节时,基金资产的投资应符合稳健、持续增长的目标,对股票资产的投资应选择有业绩支撑并在将来有稳定增长的股票,避免单一行业投资。

3.变革基金管理费用的收取形式,将之与盈利能力结合

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对基金资产的管理费用收取,与之相关的具体因素就是基金资产规模大小以及管理费用收取比例。现阶段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收取的管理费用是固定的,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基金管理费用收取标准已与基金的投资盈利能力挂钩,盈利时采用较高的费用收取标准、低盈利或亏损时采用较低的费用收取标准。通过基金管理费用收取比例的浮动调整,将基金管理者的利益与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挂钩,使基金管理者与基金投资者的目标一致,提高基金管理者加强基金投资管理的主动性,提升基金资产收益。

(四)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道德风险治理举措

1.完善基金持有人(股东)大会

基金持有人(股东)大会是基金持有人或股东行使表决权、监督权的重要场所。基金持有人(股东)大会的虚置将使基金管理人逃避监督,导致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滥用。防范开放式基金的道德风险必须要强化基金持有人(股东)大会功能,赋予基金投资者召开基金持有人(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提案权,切实有效地参与到修改基金契约、提前终止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分配等涉及基金投资人权益的管理中。

2.引进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在基金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良好的基金公司运作的内部机制。在我国现有的公司制度中,董事会、监事会并不能有效地防止基金运作的利益冲突,因为董事会代表的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权益而不是基金投资者的权益;而监事会游离于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日常业务之外,难以发现舞弊及不轨行为。这种内部监督机制的缺陷,必然导致外部严格监管,而外部束缚过多又会使基金业务失去应有的弹性,不利于创新和竞争。通过独立董事对基金公司管理的介入,加强对基金公司日常运作的监管,有效开展内部稽查监察。

3.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管理

(1)从严选拔基金从业人员,严格基金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完善基金从业人员操守准则和行为规范,对基金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对违规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对情节严重地实行终身市场禁入并追究法律责任。

(2)形成基金经理人市场,通过基金经理人之间的竞争产生优胜劣汰,实现基金经理人力资源的优化与有效配置,提高基金管理水平,降低道德风险。

加强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的信息披露机制管理,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对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核心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个人信息披露,开展社会公众监督。

4. 建立对基金管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的设计要把经营结果在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进行最优分配,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使得管理人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与投资人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实现两者的激励相容。另外,开放式基金投资是长期的行为,而我国的基金管理人的收入结构几乎都是短期收入,缺少长期激励,所以,应该增强报酬制度长期激励作用,将管理人的经营行为同长期发展有效地结合,避免短期效应。

同时,通过经济、行政乃至法律等手段,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使基金代理人的任何有损于委托方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远高于其收益。

四、小结

中国股市的复苏、开放式基金“赚钱效应”的再现使得开放式基金的规模持续增加,也使得我国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的研究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高速发展使其在证券市场上已成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其影响也已从经济层面扩大至百姓日常生活。随着开放式基金规模的扩张和市场的日益规范,基金管理者

面临的竞争和风险也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来规范并强化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管理,尽可能的规避风险。开放式基金的非系统性风险管理是证券市场中所有参与主体共同行为产生的结果,还涉及到证券监管部门、独立评估机构、市场中介、投资人等。在乐观的看到我国开放式基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有风险忧患意识,应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和开放式基金发展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治理举措,规避、防范各类风险。

【引文注释】

注[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市场数据(2013年9月),2013-10-12.http://www.amac.org.cn/tjsj/xysj/jjgssj/385131.shtml

注[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销售机构名录(2013年9月),2013-10-14.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8/201310/t20131014_236138.htm

注[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2012年度),2013-6-2. http://www.amac.org.cn/tjsj/sjbg/384030.shtml

注[4] 中国信托业协会. 2013年3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2013-11-5. http://www.xtxh.net/sjtj/17875.html

注[5] 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2013-12-9. http://www.china-cba.net/bencandy.php?fid=282&id=12106

注[6]赵娟《. “T+0”梦碎 工银瑞信场内货币基金赎回殆尽》[J] .经济观察报,2013-08-03. http://www.eeo.com.cn/2013/0803/247841.shtml

注[7]《三季度基金排名出炉 慧眼巧识基金高富帅》[J] .天天基金网,2013-10-08. http://fund.eastmoney.com/news/1590,20131005327046469.html

注[8]《一成偏股基金矮穷挫 近40只今年负收益》[J] .天天基金网,2013-10-09. http://fund.eastmoney.com/news/1593,20131009327535251.html

注[9]黄祎妮.《基金老鼠仓频现 恐遭基民用脚投票》[J] .21世纪经济报道,2013-09-10. http://www.21cbh.com/2013/9-10/2MNTAzXzc1ODQ2M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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