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021-09-30 来源:乌哈旅游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管材的验收

1.1给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1.2所用管材、管件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及卫生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批件。

1.3给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2.管道的验收:

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1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主要是验收埋在地下的隐蔽工程,凡是在竣工验收前被隐蔽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对前一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当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沟槽。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工程控制台帐》。中间验收的内容:

2.1.1 管理部门颁发《通水令》后方可并网。

2.1.2 外观检查:对基础、管道、闸门井及其它附属构筑物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直埋管道应进行隐蔽验收,检验管槽是否平整,应无尖角突出。

隐蔽式安装的管道应进行隐蔽验收。检验安装质量、基础,补偿管道伸缩的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1.4 管道铺设的检查应在回填前进行,对直线管段采用目测方法检验管道的平直度,管道高程的检查,可用钢尺、水平仪测量,管道高程应与设计相符,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管道不应被圈、压、埋、占。

2.1.5 管道工程断面检查:看管道断面尺寸、敷设的高程、中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6 焊接验收

2.1.6.1金属管道进行焊接检验时,检验方法、检验数量、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规定。

2.1.6.2焊接前各种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焊件对口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焊接操作者必须有合格证。

2.1.6.3 焊接后外观检查包括焊缝尺寸、咬边、焊瘤、气孔、夹渣、裂缝等,应无缺陷。

2.1.6.4 焊接后致密性检查。

1) 油渗检验的检验停留时间宜为30分钟,在白垩粉一面未出现油斑为合格。 2) 超声波检验和X-射线检验的方法和质量分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

3) 水压或气压试验。它是在管道全部焊接以后,进行最后一步检查,其试验方法及标准见本规程第6.4.4条。

2.1.7 防腐验收 2.1.7.1一般规定

1) 涂料防腐蚀工程的交工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并应符合《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1)的要求。

2) 涂料种类、名称、牌号及防腐蚀涂层数或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腐蚀层厚度可用防腐蚀涂层或涂层测厚仪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防腐蚀涂层厚度应逐台检查,每台抽测三点,其中两点以上不合格时即为不合

格,如其中一点不合格,再抽测两点,如仍有一点不合格时,则全部为不合格。 ——管道防腐涂层厚度,每20根管子抽查一根,每根测三个截面,每截面应测上、左、

右三点,其中一点不合格时,再抽查2根,如仍有一根不合格时,应逐根检查。

4) 外防腐层粘附性检查。在管道防腐层上,切口撕开,其防腐层不应成层剥落。

5) 外防腐层绝缘性检查:必要时用电火花检测仪检测,其电压值如下表6.4.1。

外防腐层绝缘性检查电压值 表6.4.1

材料种类 检 查 项 目 等级 厚度(毫米) 普通 加强 特加强 普通 加强 特加强 ≥4.0 ≥5.5 ≥7.0 ≥0.2 ≥0.4 ≥0.6 外观 涂层均匀、无褶皱、气泡、凝块 绝缘性 18千伏 22千伏 26千伏 2千伏 3千伏 5千伏 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无打火花现象 粘 附 性 以夹角45~60°边长40~50毫米的切口,从角尖端撕开防腐层,首层沥青层应100%的粘附在管道的外表面 以小刀割开一舌形切口,用力撕开切口处的防腐层,管道表面仍为漆皮所覆盖,不得露出金属表面 石油沥青涂料 环氧煤沥青涂料 2.1.8 地上设备与管道防腐蚀工程检查与验收:

防腐蚀涂层应在表面结成牢固的漆膜后,方可进行检查与验收,质量应符合表6.4.2的要求。

涂装质量要求 表6.4.2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脱皮、漏刷、反锈 透底、流坠、皱皮 光亮与光滑 分色界限 颜色、刷纹 干燥涂膜厚 质量要求 不允许 大面积不允许 光亮、均匀一致 允许偏差±3毫米 颜色一致,纹通顺 不小于设计厚度 检查方法 目测 目测 目测 钢尺 目测 磁性测厚仪 注: ① 设备与管道涂刷银色漆时,漆膜应均匀一致,具有光亮色泽。

② 涂刷无光乳胶漆时、无光漆,可不检查光亮。 ③ 漆膜测厚在设计有要求时进行。

2.1.9 埋地设备与管道防腐蚀工程检查与验收

1) 埋地设备与管道防腐蚀工程应在涂装作业完成后,涂覆层已经干固,隐蔽作业之前进行检查验收。

2) 埋地管道的防腐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道以及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表面平整,无皱折、空鼓、滑移和封口不严等缺陷。

3) 对设备与管道防腐蚀涂层,可用目测方法逐台、逐根进行表面宏观检查。涂层表面应平整,无气泡,麻面、瘤子等缺陷。

4) 防腐蚀涂层粘结力的检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检测口可在防腐蚀涂层上切一个45°— 60°的V型切口,从角尖端处撕开防腐蚀

涂层,撕开面积为30—40平方厘米。被撕开后粘附在钢材表面上的第一层沥青占撕开面积的95%以上为合格。

——设备每台测一处,若不合格再检查两处,如仍有不合格时为不合格。

——管子每20根抽查一根,每根测一处,若不合格时再抽查两根,如仍有一根不合格

时,则应对全部管道逐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当设计对外防腐层有电火花检测要求时,应用电火花检漏仪进行检测,以不打火花为合格。检测电压见表6.4.3和6.4.4,石油沥青防腐结构的最低检测电压也可根据下式计算:

V=7840 

式中:V—检漏电压(伏)

 —防腐层厚度(毫米)

石油沥青防腐结构的检测电压 表6.4.3

防腐等级 检测电压(千伏) 特加强级 26 加强级 22 普通级 16~18 环氧煤沥青防腐结构检测电压 表6.4.4

防腐等级 检测电压(千伏) 特加强级 5 普通级和加强级 2 6) 防腐蚀涂层电火花检测应为每20根管子抽查一根,检查应从管子一端测至另一端,若不合格再抽两根,其中仍有一根不合格时,则全部不合格。

7) 对于经过补口、补伤的防腐蚀涂层要重点抽查。在防腐蚀涂层检查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和检查中破坏的部位,应在回填前彻底修补好。

8)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应填写《供水管道工程外防腐质量检验评定表》、《供水管道工程内防腐质量检验评定表》、《设备或管道防腐蚀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表》,并经有关检查单位共同签订确认后,作为隐蔽工程资料交工。 2.1.10渗漏检查:采用水压试验和漏水量试验

2.1.10.1一般规定

1) 管道水压试验应按下列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钢管、球墨铸铁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的规定执行。

——硬聚氯乙烯管(U-PVC)应按现行标准《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技术规程》

(CECS17)、《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程》(CECS41:92)的规定执行。

——聚乙烯管(PE)应按现行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报批稿)、《建

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的规定执行。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应按现行标准《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

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9:2001、《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Y/T0323-200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234-2001的规定执行。

——聚丙烯管(PP-R和PP-B)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2) 管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兆帕时,应进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工作压力小于0.1兆帕时,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应进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法。

3) 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前,应确保完成下列工作:管道系统按图纸施工完毕,支、吊架安装完毕,并按图纸核对完毕;无损检测完毕,焊缝及其它应检部位,不应涂漆;埋地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及管基、垫层等经复查合格;试验用的临时加固措施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将不参与试压的系统、设备、仪表以及管道附件等加以隔离;应做好水源引接及排水路线的设计。

4) 冬季进行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试验完毕后应及时放水。 5) 管道灌水应从下游缓慢灌入。灌入时,在试验管段的上游管顶及管段中的凸起点应设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6) 符合下列条件的管道应进行水压试验:

——对于压力管道,凡管径≥100毫米,长度在50米以上均应进行管道水压试验;穿

越铁路、公路、河流的管道应单独做水压试验;管桥宜单独做水压试验。 ——供水管线敷设较长时,应分段试压。管道水压试验的分段长度不宜过长,试压分段

长度一般采用500—1000米;管线转弯多时可采用300—500米;对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分段长度应取200米;管道通过河流、铁路等障碍物的地段须单独进行试压。非金属管段不宜超过500米。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管径及材质的管道,应按不同管径及材质的试验要求进行试验。对于U-PVC、PE管道,当管道中有管件、管道设备时,可根据其位置分段进行水压试验。 2.1.11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实验

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应先做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实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法试验。

2) 管道水压试验前,应编制试验设计,其内容应包括:

后背及堵板的设计;进水管路、排气孔的设计;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排水疏导措施;升压分段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规定;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安全措施。

3) 水压试验,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必须有防冻措施。在寒冷或缺水地区,地下埋设的钢管道或铸铁管道,在工作压力不大于0.5兆帕时,宜采用气压试验。

4) 压力管道,进行两次压力试验:

——在管顶以上0.5米范围内已回填土,接口部分尚敞露时,进行初次试验;

——已全部回填土,并完成该管段的各项工作后,进行末次试验;

——铺设后必须立即全部回填土,或全部回填土后试压有困难的管道,施工中应加强对

铺管、接口和回填土等工序的质量检查,此时可进行一次试验。

5) 管道水压试验时,必须按现行标准和试验方案规定操作,并加强安全监护。管道后背、管件临时加固达到技术措施要求,管件的支墩、锚固设施、管渠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管道中的安全阀、伸缩补偿装置、水锤消除装置、消火栓等管道设备位置已按规定用临时设施替换处理,闸门处于全开状态。试验管段不得采用闸阀做堵板。

6) 管道试压前必须排气,排气孔通常设置在起伏的顶点处,对长距离水平管道上,须进行多点开孔排气。灌水排气须保证排出水流中无气泡,水流速度不变。

7)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下充分浸泡后再进行试压,浸泡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水泥砂浆衬里的钢管,不少于24小时;

——球墨铸铁管、有水泥砂浆衬里的钢管,不少于48小时; ——U-PVC管浸泡12小时。 8) 加压设备

——在试压管段两端分别装设压力表,为此,须在管端的法兰堵板上开设小孔,以便连

接。

——加压设备可视试压管段管径大小选用。

——升压过程中,当发现弹簧压力计表针摆动、不稳,且升压较慢时,应重视排气后再

升压;

9) 试验用的压力表应提前校验,精度不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为最大压力的1.5倍。

10) 试压时,管子堵板与转弯处会产生很大压力,试压前必须设置后背。后背支设的要点如下:

——采用原有管沟土挡作后座墙时,其墙厚不得小于5米,后座墙支撑面积可视土质与

实验压力值而定,一般土质可按承压0.15兆帕予以考虑; ——后座墙应与管道轴线垂直; ——后背可采用千斤顶支设。

——水压试验应在管件支墩安置妥当且达到要求强度之后进行,对那些尚未作支墩的管

件应作临时后背。沿线弯头、三通、渐缩管等应力集中处管件的支墩应加固牢靠。 11) 应分级升压,每升一级应检查后背、支墩、管身及接口,当无异常现象时,再继续升压;

12) 水压试验时,严禁对管身、接口进行敲打或修补缺陷,遇有缺陷时,应作标记,

卸压后修补。

13) 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和试验时间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压力管道强度试验压力和试验时间 表6.4.5 管材类型 钢管 球墨铸铁管 U-PVC管 PE管 PP-R PP-B 水下管道 P P 1.5P,但不得小于1.0; 2P,且不小于1.2 60 10 工作压力P P 试验压力*(兆帕) P+0.5,且不应小于1.0 2P P+0.5 1.5P/α,且不应小于0.8 1.5P/α,且不应小于0.8 60 60 10 强度试验时间(分钟) ≤0.5 >0.5 P P 注:①P为压力管道工作压力。

②α为U-PVC-U、PE管的温度-压力折减系数,当管内水温为0°~25°时,α取1;当管内水温为25°~30°时,α取0.8;当管内水温为30°~35°时,α取0.76;当管内水温为35°~40°时,α取0.70。

③管道强度试验合格标准:在规定试验压力下,稳压规定的试验时间,钢管和球墨铸铁管不应有压力降; PE管压力表落压不应超过0.02兆帕; U-PVC管不应超过0.0兆帕压力降; PP管不应超过0.06兆帕压力降。

④对于PP-R管:

当采用热熔连接,水压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 后进行;

水压试验之前,管道应固定牢固,接头须明露,除闸门外,支管端不连接卫生器具配件;

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升至规定试验压力 (在30分钟内,允许2次补压至试验压力),稳压1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6兆帕; 在设计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3兆帕。

14) 压力管道严密性的试验压力、试验方法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和球墨铸铁管的试验压力为0.8兆帕,U-PVC管的试验压力为0.35兆帕,PE管和PP-R管、PP-B管的试验压力为1.15倍工作压力。试验方法、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方法和允许渗水量要求 表6.4.6

管材类型 钢管 球墨铸铁管 试验方法* 放水法或注水法 允许渗水量 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68的规定执行 试验时间(分钟) 120 U-PVC管 PE管 PP-R管 PP-B管 注水法 0.4D²P/α(公升/公里²24小时) 120 0 120 注:①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附录A的规定执行。 ②P和α同表6.4.5的规定;D为管内径,单位毫米。 ③对U-PVC管道闭水试验的允许漏水量以每毫米管径计算每公里管道长(每日)24小时的渗漏量应不超过0.4公升。 15)直埋在地坪面层和墙体内的管道,试压工作必须在面层浇捣或封堵前进行,达到试压要求后,土建方能继续施工。

2.1.12 管道冲洗消毒

1) 供水管道水压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冲洗消毒。冲管排水结合现场条件,征得排水管理部门同意,排入下水道或河道中。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2) 管径大于100毫米,长度大于等于50米的管必须冲洗并消毒,其他管可只冲洗不消毒。

3) 应在冲水阀后端安装采取水样的装置。初次冲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水样测量浊度,浊度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二次冲洗。

4) 二次冲洗前先把进闸门开启1/6,先自加氯孔打入漂液/漂粉精,当出水口含氯量>20毫克/升时,关闭进闸门(漂液/漂粉精用量参见表6.4.7和6.4.8),浸泡24小时后放水,进行二次冲洗,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方可通水。

每100米管道消毒所需漂粉精数量 表6.4.7 管径 漂白粉 (毫米) ( 千克 ) 100 0.13 150 0.28 200 0.50 300 1.13 400 2.01 500 3.14 注: ① 超过100米的管道按比例增加用量;

② 漂白粉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漂粉纯度的含氯量以25%为标准,高于或低于25%时,应按实际纯

度折合漂粉用量。当漂粉含氯量过低时效时,不宜使用。用时先将漂白粉溶解

每100米管道消毒所需漂液用量 表6.4.8 管 径 漂液用量 (毫米) ( 千克 ) 75 0.88 100 1.57 200 6.28 300 14.13 400 25.1 500 39.2 注: ① 长度超过100米的按比例增加用量;

② 上表系指有效氯含量为5%的漂液,如含量有变化时,应按比例调整漂液用量。

5)冲洗后水质应符合本规程第8.4.1条。

2.1.13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9的规定。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6.4.9

项 目 铸铁管 坐标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埋地 敷设在沟槽内 埋地 敷设在沟槽内 埋地 敷设在沟槽内 埋地 敷设在沟槽内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允许偏差(毫米) 100 50 100 40 +50 +30 +50 +30 40 拉线和尺量检查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 3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铸铁管 标高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水平管纵横向弯曲 铸铁管 2.2 竣工验收

2.2.1 管道工程总体竣工验收标准按《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2.2.2竣工后验收附属设施安装、水表安装、井室安装、废井回填、标志牌装订情况及竣工资料。

2.2.3竣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施工设计图及工程概算

2)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和施工洽商纪录 3)材料、制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或实验纪录。 4)工程开工报告

5)给水管道工程开工登记表 6)工程设计交底签到表 7)给水管道工程设计交底记录 8)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9)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0)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11)工 程 变 更 单 12)工程情况反馈单

13)工程中间报验申请表

14)给水管道工程沟槽质量检验评定表 15)给水管道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 16)给水管道工程回填土质量检验评定表 17)给水管道工程焊接质量检验评定表 18)给水管道工程焊口单线图

19)给水管道工程外防腐质量检验评定表 20)给水管道工程内防腐质量检验评定表 21)给水管道工程附属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 22)给水管道工程井室砌筑质量检验评定表 23)给水管道工程压力试验质量检验评定表 24)工程计划用水申报审批表 25)施工计划停水申报审批表 26)管道工程冲管消毒放水申报表 27)闸门申报表 28)闸门验收单

29)给水管道水质化验通知单

30)给水管道工程市政消火栓验收合格证 31)给水管道工程竣工报告 32)给水管道工程预验收报告 33)给水管道工程竣工报验单 34)竣工图绘制验收单

35)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 36)小型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单 37)管网固定资产验收单

2.2.4工程自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至少应为一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