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招待所管理规定
为便于临时来支援工程施工、出差职工及来桂林旅游观光的职工亲戚、朋友住宿,本项目部设工地招待所,住房管理规定如下:
1、临时来支援工程施工、因公出差的本单位职工,免费招待住宿一人一床位。
2、来桂林旅游观光的职工亲戚、朋友需要住宿的要先交50元押金,每人每晚收住宿费10元。
3、在本招待所住宿的人员,要遵守本工地的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及晚上11:30时后不得起哄、闹事,以免影响现场工作和他人休息。12时正息灯。
4、需住宿工地招待所的人员,必须按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安排指定的编号床位,不得乱翻动,挪用同房其他床位的床上用品,否则,多收该床位的住宿费。
5、在本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不得在床上抽烟、戏耍,若损坏床上用品要照价赔偿。
6、本规定从2000年6月7日起实行。
师大图书馆工程广西一建010项目部
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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