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消防)工作制度
1、变电所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单位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严格出入制度,非本所人员或外单位进所联系工作、参观访问,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纪录。
3、电力部门检修人员进所工作,须持工作票或有关证件。用电检察人员进所工作,须持“用电监察证”
4、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须经领导同意。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 5、来所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所内。 6、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所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所内摄影、摄像。
7、加强消防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带入所内,控制室、开关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蓄电池室、仓库严禁烟火,并设醒目警告牌。 8、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巡视路线、项目一丝不苟认真执
行。
2、巡回检查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及“设备巡视项目”牌
要求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做到勤看、勤听、勤嗅、勤分析比较。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消除缺陷,并及时汇报和记入“设备缺陷纪录簿”。 3、正常巡视检查时间:
(1)交接班时,进行核对性检查一次;
(2)每班中全所巡视二次,每晚上熄灯夜巡一次; (3)每月由电气负责人会同当值对全所巡视检查一次。 4、下列情况应进行特巡:
(1)设备有重大缺陷或缺陷在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 (2)气候异常、暴雨、大风、冰雪、大雾时; (3)高温、高峰、过负荷时;
(4)新装,长期停运或试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5)根据上级指示需要增加巡视时。
5、巡视中必须严格遵守《安规》;巡视中要注意防小动 物措施,进出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等必须随手关门。 6、单独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打开遮拦门进入遮拦,不准触摸操作机构箱和其他运行设备,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蜂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手续不许离开工作。交接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交得细致、接得明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或暂停交接; (1)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
(2)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执行紧急操作任务时,应暂停交接班,此时仍由交接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应听从交班正值指挥,协助工作: (3)接班人员喝酒或精神状态明显不佳不能接班,交班正值应汇报领导,指定替代人员后再行交班: 3、交班内容包括: (1)本所运行方式:
(2)当值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和设备运行变更情况:
(3)设备修试、安全措施,接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工作票完成情况:
(4)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5)当班未完成的操作指令和其他事项及未下一班安全运行所作的准备工作,应注意和事项:
(6)钥匙、工器具、仪器、材料、备件移交: (7)通讯情况。
4、接班人员在听取交班人员介绍后应分工检查下列主要内容: (1)值班纪录,核对一、二次系统图是否与设备实际运行相符。 (2)纪录簿册,技术资料等齐全。对于发生过的事故及缺陷应到现场核对。
(3)所内设备及线路上修试情况,并查阅工作票,核对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使用情况。
(4)交接正值检查控制室内设备、缝电保护,表计指示信号动作情况是否正常,检查通讯设备是否良好,副值检查一次设备及畜电池等。 (5)验收:接地线、警告牌、钥匙、工器具、消防嚣具等是否存放固定地点。
(6)交接双方均无疑问,符合接班要求时,双方在交接班纪录簿上签字。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值班人员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性,严守岗位,精神集中,严格执行值班听从领导指挥,在当班期间必须对全所的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确保变电所安全运行。
2、值班员当班期间应持有《操作合格证》并佩带岗位标志,严守运行纪律,做到运行岗位“十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当班前、班中不喝酒;食物不进控制室、开头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看与生产无关的书籍:不打与生产无关的电话;不玩弄录音机:不穿背心、拖鞋上班;值班期间不会客;不打瞌睡。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监盘:注意表计变动和信号。
(2)正确抄表:按时准确抄表不漏抄错抄,不伪造数据。
(3)设备巡视:除抄表时巡视外,班内至少二次,按巡视路线、项目
进行全所巡视.必要时可增加次数和特巡。 (4)安全操作:严格按照“六要十二步”执行。
(5)准确纪录:纪录要简明准确不马虎了事不错记、漏记。 (6)电量结算:按时准确抄录电度表,细心结算无差错。
(7)排除故障:遇有设备故障应沉着处理,视情节汇报有关领导。严防扩大事故。
(8)许可工作: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好工作许可手续。 (9)设备验收:对于检修完毕的设备、认真按有关标准验收。如有疑问应及时汇报。
(10)文明生产:做好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物品用具放置整齐。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实行正副值班制。正值班负责接令,审票和监护,主持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设备验收;组织事故处理:整理本班内图纸资料、纪录,并负责交接班。副值是正值的助手,值斑时可对调度进行一般业务联系(但一般不接令),负责操作票填写等在正值监护下,进行各种倒闸操作,主动做好值班范围内的事物性工作,负责完成正值分配的各项工作。
5、值班员要按规定轮值表值班,不得自行更改和私自调班,值班员因故离岗在一个月以上时需经过1—3天跟班,方可顶岗值班。 6、值班员值班时间,应时刻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当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认真分析,判明原因,做到沉着镇静,处理正确,严防误操作和扩大事故。
7、值班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苦练基本功,逐步达到“三熟”“三能”要求。
8、值斑人员有权阻止与生产(工作)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控制室。 9、值班人员负责教育跟班学习的培训人员和新工人,遵守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培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10、新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现场跟班学习,经电力部门考试合格,待有“值班电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位值班。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和管理。 (1)设备缺陷分:
A、紧急缺陷: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严重影响出力和使用寿命、供电质量,有可能发展成为事故,必须当即处理的。
B、重要缺陷:缺陷比较大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及正常运行有一定影响。发展下去对人身和设备安全威胁的缺陷,但通过加强监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能继续运行并应限时处理的。
C、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没有立即影响,且不致发展成重要缺陷,但在运行中应注章监视.能列入计划检修的。 (2)设备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A、压设备的绝缘试验、介损、耐压=绝缘电阻不合格。
B、注童设备的油绝缘试验不合格或气相色谱分析存在有明量的问题。
C、油浸设备渗漏油。
D、运行设备内部发生异常声音及温度显著上升。 E、开头机构失灵、拒分、拒合或低电压动作试验不合格。 F、主要设备保护监视装置不合格。
G、防雷装置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不合格。 H、母线及设备接点严重过热。 O、导线有断股及伤痕。
J、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不合格,直流系统接地。 K、瓷质部分有裂纹。
L、直流设备及充电装置部件严重损坏,容量降低,或不能充电。 蛀、继电保护装置内部另件有卡住现象,接电烧坏严重。 N、开关遣断容量不足或操作电源容量不足。 0、隔离开关开合不灵。 P、防误操作装置失去作用。 Q、主要辅助设备失去作用。
当发现缺陷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取得处理方法,并记入值班纪录簿和缺陷纪最簿中,凡属紧急缺陷应按照现场运行规程中的有关处理办法采取果断措施,事后报告领导。凡属重要缺陷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严密监视,听从处理。一般缺陷作好纪最外,在运行中也应加强监视。消除严重的设备缺陷有困难时,应及时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请求支援,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所有监视、检查等所发现的缺陷和在检修中未能及时消障的缺陷均应
详细记入缺陷簿中。运行人员应了解所有设备缺陷情况。
设备运行主人应定期将缺陷情况提供给设备缺陷管理员,由缺陷管理员汇总后,汇报所长和电气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现场培训制度
1、变电值班人员在业务技术方面要求达到本岗位工作的“三熟”“三能”
A、“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
B、“三能”能正确的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2、值班人员培训以岗位练兵为主与参与电力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相结合。在电气负责任人指导下,从本、所运行的实际出发,从难从严,苦练基本功。
(1)开展岗位练兵后,如“两票”填写训练,倒闸操作训练,异常分析与事故予想训练等,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2)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3)技术问答,全体人员参与,由电气负责人出题,或班与班之间,正值与副值之间互相出题等多种形式。
(4)反事故学习,除参与电力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外,各变电所电气负责人至少组织一次全所人员参与的反事故演习。 (5)上课讲解。由电气负责人或本所业务技术较好的同志担任,并
组织讨论。
(6)开展技术比武活动,或智力竞赛、现场提问的形式,提高值班人员分析、判断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3、定期考核
(1)每年进行各一次《安规》和业务技术考试。对严重违反《安规》和现场规程的人员应增加不定期考试。
(2)新值班人员(学徒、技校毕业生、改变工种等)在独立担当值班工作前,必须经三个阶段培训:
A、参加电力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 B、参加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
C、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合格,确认新值班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和业务知识,经电力部门发证,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担任副值班员工作。 (3)建立技术专档,将历次考试成绩计入档内,作为经济考核和晋升定级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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