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17号)和《关于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加快返岗上岗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通肺炎防指〔2020〕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本公司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
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对于仍在湖北和疫情高发省市的职工,要暂缓返岗。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2.1. 做到应开尽开: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只要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开复工标准的,应做到应开尽开,有序开复工。
2.2. 开复工标准: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在开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 复工标准如下:
2.2.1. 机制建立到位: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人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报公司总部办公室司杜娟备案) 2.2.2. 工人排查到位: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对每一名人员至办公地及工地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人员行程登记表和承诺书》(见附件1),重点疫区的人员在疫情结束之前不得返岗工作,对去过重点疫区的返岗人员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进行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
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其他人员上岗按照《关于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加快返岗上岗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通肺炎防指〔2020〕17号)相关要求执行。
2.2.3. 防控物资到位: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要落实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2.2.4. 内部管理到位: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和项目部;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并安排专人测温,对所有进入办公地点 和项目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开复工人员情况、工人健康状况等;要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开复工前对单位和项目部进行彻底消毒、开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现场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同一宿舍安排住宿人员尽量减少,避免人员聚集。
2.2.5. 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开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工人个人疫
情防控意识。 三、开复工备案流程
3.1. 提出申请:由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填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和开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 3.2. 分类备案:按项目类别和监管范围分别向市、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防控指挥部相应的部门申请备案。
3.3. 现场指导:接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监管部门)或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防控指挥部对照“五个到位”开复工标准,对现场和工作方案进行检查指导,严格、细致地落实防控措施和开复工工作。
四、开复工前准备
4.1. 健全工作机制: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防控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项目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
4.2. 落实防控措施: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应在拟开复工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
防疫工作,填报返回员工行程登记表、返回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准备好隔离宿舍等。
4.3. 明确防控职责:按照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负责分包人员的原则,项目经理负总责,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负分包主体责任。 4.4. 鼓励集中包车返岗:对返岗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 (需向工程所在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核准)
五、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开复工条件关。在开复工前,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开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报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待当地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符合开复工条件后准予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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