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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论文

2022-11-22 来源:乌哈旅游


知 识 产 权 法 论 文

学院:机电学院班级:机自081

姓名:刘念 学号:200800314105

对知识产权法的一些看法

摘 要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侵害知识产权应当适用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归责原则。本文指出知识产权法的特征,当今知识产权法的地位及在侵害知识产权责任的方式和提高知识产权责意识的方式。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特征 地位 责任

知识产权法是随着商品经济和科技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作为民法中晚近发展起来的一个门类,知识产权法既沿袭了民法的一些固有价值和原则,同时也蕴涵着特殊的质的规定性。

知识产权已成为当今社会人力、资金、自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知识产权简单地说:是指人们依法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领域作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逐步认识,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中国都十分普遍。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其作为知识类财产的权利形态,与一有形动产和不动产为表现形式的所有权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保护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定义与特征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可以定义为,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步伐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行为人侵害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对于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应当是侵权行为本质上是擅自

利用他人的专有权利,虽然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往往表现为对他人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识的擅自使用,但是这种擅自利用的结果,归根到底是妨害或损害了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识锁享有的知识产权。二是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具有不法性。如果他人擅自行事或利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但有合法授权的,则不是侵权行为。再次,侵权行为因符合法定事实要件而成立。在未经授权而又没有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行使或利用他人专有的权利就够构成侵权。 二、侵害知识产权的形式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八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分别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在责任承担方式上也应当注意几点:

1.恢复原状这一请求一般是基于有体物,并且该项财产有物质上或价值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之物件有修复的可能。知识产品属于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物,对其非法使用并不导致对知识产品本身的损耗,该种权利侵害无法通过有形的修复而恢复原状。所以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时并不能适用该项请求权。

2.请求停止侵害是一种物权之诉,当知识产权受到损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权利人停止侵害,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请求停止侵害,既包括请求除去已经产生的侵害,也包括请求除去可能出现的侵害。

3.请求赔偿损失是一种侵权之诉,当知识产权受到损害时,权利

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赔偿。由于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无体性,很多权利客体是向社会公开的,权利人难以对其进行严密控制他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机会多、获利大、隐蔽性强、在这种情况之下,单纯适用补偿性赔偿责任无法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蔓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三、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的方式及途径 1.加强知识产权教育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比较晚,我国民众对知识产权概念还比较陌生,更谈不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情况,即使科技人员对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也知之甚少。在现实社会中,不少科技人员有了发明创造后,不懂得如何利用专利法、著作权法、软件法、技术合同法等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权益受到侵犯、损害时, 又无可奈何。还有,如我国的一些著名商标被国外抢注,外国利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行技术垄断,抢占科技制高点等。重视知识产权,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和自我保护,已成为现代企业和现代科研院所的一个重要特点。时代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变动性,这就要求高等学校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要与社会变动速度相适应,必须考虑在课程改革中如何使学生的能力和知识具有适度的超前性,使学生既能胜任当前的工作,又能适应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

2.加强知识产权教育的途径

知识产权教育首先应该是认识知识产权的教育,即让学生对知识

产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功能和作用。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l) 利用传媒如:编印宣传资料,开辟专栏或板报、广播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其作用,以及我国建立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结合典型事例进行讲解,使学生对其产生兴趣;(2)举办各种系列讲座,如:《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等;(3)在现行的文献课基础上,补充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4)在师资力量较雄厚,各方面条件具备的院校,可将《知识产权》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开设。通过以上途径,较为详细地向学生灌输和传播知识产权的功用,要让学生搞清楚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增强其法律意识,使之认识到知识产权对其学习、工作的影响,能够合理利用知识产权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同时也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为人类的文明贡献更多的聪明才智。

参考文献:

【1】 郑成思。侵害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中国法学。1998.

【2】 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 张征。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中国集体经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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