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策划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的位于洞口县洞口宾馆3号楼项目进行前期打包策划推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洞口宾馆3号楼项目进行前期策划推广服务,负责该项目前期的策划、创意、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具体服务范围: 第一部分:整体策划
1、VI 设计(LOGO/色值/标准/应用规范/中英文规范/排字 组合/立体雕塑效果) 2、阶段策划推广方案 3、深度市场调研报告 4、销售执行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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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售楼处包装 1、接待台背板 2、LOGO 墙 3、资料架
4、玻璃窗吊帘式旗幅 zzxu.
1、大幅海报(折页) 2、户型图 3、楼书 4、名片 zzxu. 1、擎天柱 2、道旗 3、围档
(二)免费赠送服务范围:露台平面 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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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建议 销控表 销售表格 业绩表 客户签约号卡 客户礼品包装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总服务费用商定为55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 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
1. 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给甲方。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
2. 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及甲方营销策略、传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阶段、完成时间。
3. 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助确定并调整。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权利,设计方案甲方需尊重乙方意见。
2.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项项目相应的费用后,设计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要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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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及时提供电子文件及样稿。
3.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和乙方所提 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 乙方应指定专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工作。
3.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乙方将设计方案交甲方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或以电子邮件确认后视为该项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后尽快进行组织双方领导进行讨论、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能定稿。
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及时归还甲方。
5. 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
6. 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7. 乙方对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它用。 8.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合同期间的详细工作计划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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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乙方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乙方提出的策略、创意、设计方案签字认可,乙方完成工作时间可相应顺延。
3.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双倍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
2.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合同其它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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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它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它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它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它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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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代 理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xxxxxxxxxxxx(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xxxxxxxx(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O,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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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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