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提高劳务分包专业管理水平,理顺各层次业务流程,结合公司目前自身状况及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落实好管理层次的定位,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务分包方的素质,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
2、公司项目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是公司确认准入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列入公司合格劳务供方的劳务队伍,凡未经考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各项目严禁使用。以往与公司有过劳务纠纷、诉讼、发生过农民工讨薪等极端或群体事件,劳务企业信誉度差的劳务分包队伍坚决不予使用。 二、劳务分包队伍准入管理
1、凡未列入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施工队名录的在选用前,项目部或其他人员须提前向公司申报拟选用劳务分包人,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考查,考察内容包括:
(1)、了解该施工队擅长的施工作业类别或专业等情况;
(2)、了解该施工队用工、安全、施工、生活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险缴纳情况;
(3)、重点了解施工队近三年施工业绩情况以及过往履历,也可实地考察在施或已完的工程一个,并查看与考察工程项目相对应的《劳务分包合同》,确认其业绩是否属实。
(4)、按照上述内容考察后,填写《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准入考察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的选用
1、选择劳务分包方必须从公司劳务分包花名册中选用,按照其施工质量、施工力量、信用等级等择优选用,优先选用评价指标高的劳务分包方。
2、有意向与我公司进行合作的劳务分包人,在进入施工前,必须经过资质、业绩审核确认具有承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相应的资质及实力,施工队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业绩,否则不得使用。
四、劳务分包合同订立与管理
1、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统一版本,以及公司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补充条款》的内容和《安全协议》。
2、为了确保劳务分包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承担的工程项目,并有效地控制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劳务分包人要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等内容向发包单位提交履约承诺书。
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相关负责人负责将劳务分包合同发至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同时登记台帐。
4、在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各项目部一律不得擅自允许劳务分包队伍进驻施工现场。
5、劳务分包合同办理增项增量,且增项增量额度超过原合同价款的20%,项目部要提交书面说明,经公司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增项增量额度另行办理劳务签证或合同补充协议。 五、劳务分包过程管理
1、项目经理是劳务分包人施工过程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做好各项管理制度交底及劳务分包人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劳务分包人的进场、施工作业,技术、质量、安全、防火等各项专业管理直至退场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项目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和劳务分包人进行合同内容交底,以便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避免因施工内容、约定条款概念不清,出现影响合同执行的问题。
3、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前,劳务人员不得进场。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项目部组织劳务分包方员工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和项目纪律等。凡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进场施工。项目部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分包方作业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安全教育、警示教育。
4、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部须要求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人员的花
名册(必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证复印件进行归档保存。
5、要加强劳务分包方人员管理,进场作业人员应与注册人员相符,人员变动要登记及时,全力推行“实名制”管理。由于劳务分包方私自变动人员或因人员变动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工期、质量等问题并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有权要求索赔。
6、项目部每月按时向劳务分包方以施工作业班组为单位收集施工人员月度出勤及已发放工资表(要经过工人盖章或签字并按手印)以及工作发放情况,并要求劳务分包人签字确认。按月装订成册,保留原始凭证。坚决杜绝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严禁把分包工程进行转包。
7、项目部及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管理要求,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实记录。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定期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薪酬、劳务分包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务人员名册的姓名、年龄是否和身份证一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8、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甲方条款,负责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人员进场至离场的全过程管理。
9、组织劳务分包施工队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签认;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及定制管理。
10、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实物量验收、结算与支付手续,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人工程款,做到“月结月清”。监督、检查劳务分包人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积极处理出现的有关问题。
11、负责组织劳务分包施工队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材料、机具、机械、电器的使用与管理。
12、项目部严格按公司要求组织对劳务分包施工队的履约评定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13、项目部组织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劳务队伍的清退,积极解决
劳务分包过程出现的纠纷,维护建设公司的权益和声誉。
14、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方人员发生的工伤等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调查分析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因此出现的问题。 六、劳务分包结算与劳务费支付管理
1、劳务分包结算原则
(1)劳务分包进度款应按月或按合同约定情况及时办理,劳务费用支付申请书由劳务分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签认后,按时进行支付。
(2)劳务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撤场后1个月内完成。遇有争议过大的结算,项目部必须在第一时间整理出确凿的书面资料(含初步谈判结果等),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直接推向公司解决。
2、劳务分包竣工结算依据 (1)、劳务分包合同。
(2)、经财务确认已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经项目部确认劳务分包已完工程量。
(4)、项目部确认的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出勤、工资发放表等。 (5)、项目部及各专业签认资料,包括材料领用及质量、安全罚款等。 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未能履行劳务结算手续的一律不允许结算、支付劳务费。
3、在劳务费支付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度(或上一次)经劳务人员签字按手印的工资发放表。劳务费支付后,项目部要及时抽查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逾期不提交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的,下月可停止劳务费支付。
七、临时性、突发性劳务分包项目管理
1、临时性、突发性劳务分包任务属于原劳务分包合同区域新增项目,需办理劳务分包施工签证。否则,另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补充。
2、临时性、突发性劳务分包任务需组织新劳务队伍进行施工时,项目部预测劳务分包项目需发生的费用,向公司提出申请,及时与业主办理施工项目的签证手续,追加收入。
附表:1. 劳务分包方合格名册;
2. 劳务分包合同台帐; 3. 劳务分包方履约评价; 4. 劳务分包施工人员花名册; 5. 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