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遗留物品处理流程
1. 楼层服务员做房时发现任何客遗物品,应送到房务中心。应将房间号码.物品名称.颜色.客人姓名清楚的登记在失物招领记录本上,同时做好失物招领卡,保证一物一卡有记录。做物品登记时,必须将物品的数量,大小,颜色,形状记录清楚。
2. 有客人联系方式的时候房务中心必须立刻联系客人尽早来领取,所有物品应储存在客房部遗留物储存柜中。
3. 贵重物品(价值300以上的)做好记录,马上通知AM,转交给AM保存。由AM在失物招领本上签字领取。AM将贵重物品寄存在前台物品保险柜中,房务中心文员要做好记录。如是价值不清的物品,通知AM,由AM进行鉴定该物品是否保留到房务中心或做其他处理,同时在失物招领本上做好记录,以备查询。
4. 失物做好记录后3天无人认领就扔掉。
5. 领取或移交物品,必须有AM或客人的签字。如是客人领取物品,在确认是客人本人后(不是住店客人本人的来领取贵重物品,必须有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失物招领本上填写客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6. 遗留物品如是衣物时,应将衣物做整理后再交文员报告;如是可疑物品:易燃易爆,毒品等等应立即转交给保安部处理。
7. 房务中心文员每月复查遗留物品登记本,按规定清理掉已领取的物品,并与AM及时沟通,核销记录,并做好备案工作。
8. 在物品发放前,必须由房务中心文员与楼层领班进行核对再进行发放。遗留物品在超过三个月无人认领时就发放给物品拾到人;贵重物品超过半年无人认领,由总经理室按照酒店惯例予以处理,并在失物招领本上签字确认。
9. 保存在各处的客遗物品若有遗失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10. 每月月底由房务中心文员做一份物品发放清单交由宾客关系部及财务部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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