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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班主任考评细则

2024-03-15 来源:乌哈旅游
初中部班主任考评细则

为强化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加细致,经初中部领导组研究决定,特对班主任考评细则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1、因班主任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力,致使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班级存在有偷窃别人钱物等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查实后责令班主任让偷窃者双倍赔偿。

2、班主任不准乱收费,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和经济惩罚,班主任如有以上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者,学校一经发现下学年不再续聘。

3、班主任一日三餐必须组织学生就餐,并且在放学后5分钟找主管领导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学生就餐,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找人代岗。学生在就餐时发生打架者,每人次扣班主任津贴20元,每一大周三次不带队吃饭者扣班主任津贴10元。

4、每班轮流值日的班主任晚上7:50分必须准时到指定位置,其他班主任在放学后10分钟之内到寝室查看学生就寝情况。值班领导在放学10分钟后到七、八年级男女生寝室查班主任到勤情况并做好记录,班主任每周迟到三次者扣津贴10元。

5、学生不准私自带手机,凡在教室内发现学生玩手机者,暂扣手机全校通报。

6、班主任在课外时间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凡因教育不力,致使学生打乱打架造成安全事故,由班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理事故。

7、班主任在工作期间不得醉意上岗,不准带孩子上岗。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班主任不再续聘,并交学校处理。

初中部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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