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
主 体 结 构 验 收 会 议 纪 要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 主体结构验收会议纪要
一、工程概况
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工程,位于爵溪北塘,由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投资、象山县建筑设计院设计、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宁波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周小方。工程为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为1651m2。于2008年6月1日开工,至2008年10月10日完成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二、质量验收依据
1、施工图纸、设计联系单。 2、GB50300-2001。
3、GB50202-2002、GB50203-2002、GB50204-2002、GB50242-2002、GB50303-2002。 三、验收组织
时间: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会议地点:工地办公室
验收范围: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主体结构分部
参加单位及人员:象山县建筑设计院、宁波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名单详见会议签到单)。
会议由建设单位干国成主持。 四、验收程序
(一)、工程技术资料事先进行了审查。
(二)、验收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外观各分项质量进行认真检查。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简要汇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个 环节执行情况。
(四)、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五)、验收人员对工程提出以下二点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 1、窗台线条未用砼浇注。 2、阁楼楼面局部有渗水现象。 五、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并结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及各验收人员的意见,外观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保证,房屋沉降均匀。验收组一致认为本次验收的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主体结构质量待定为合格(等砼、砂浆试块强度到期再评定)。
最后,由象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次主体结构验收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认为参加本次验收的各单位及验收程序符合要求,验收结果合法、有效,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2008年10月30日
整 改 回 复 单
工程名称: 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 施工单位: 宁波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2008年10月30日上午有关单位对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工程主体结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了整改: 1、窗台线条凿去上面一层砖,再用细石砼浇注。 2、阁楼楼面局部有渗水处用防水剂涂刷二次。 上述问题已于2008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 施工单位(签章): 2008年11月10日 监理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主体结构分部砼、砂浆试块强度值及综合评定均合格。结合2008年10月30日主体结构验收会议纪要。评定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工程主体结构分部为合格。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008年11月10日
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主体结构分部砼、砂浆试块强度值及综合评定均合格。结合2008年10月20日主体分部工程监理报告及2008年10月30日主体结构验收总结。评定宁波名佳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六工程主体结构分部为合格。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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